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关于三峡大姚县坛罐窑 60MW 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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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峡**县坛罐窑 60MW 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索 引 号:****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分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关于三峡**县坛罐窑 60MW 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生效日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747(****办公室) 公示期: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县金碧镇百草岭大街与金龙路交叉口**** 传真:0878-****747 邮编:675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峡**县坛罐窑60MW 光伏发电项目

**县金碧镇东部及**片区

三峡云投发电****公司

****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项目,总投资36720.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3.99万元,建设内容包含集电线路、场内道路、弃渣场、光伏阵列、杆塔、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接箱、电缆井等设施。本环评报告不包括升压站、送出线路等建设内容评价。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对开挖土方应采取临时拦挡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小施工期声环境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减小扬尘影响。加强弃渣场管理,做好施工期土石方平衡和调配,尽量减少临时占地。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集中清运,妥善处理。施工完成后及时开展施工场地植被恢复。

2.加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将环境保护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制订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规范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污水的收集和管理。生****设备处理后仅用于站内绿化,不得外排。太阳能电池组件的清洁废水仅用于植被恢复补充水,不得排入附近水体。营运期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废旧光伏组件应妥善收集规范处置;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规范进行暂存,并交由有资质机构规范处置,建立危废管理台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在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任何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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