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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11NMB1K824********001
二、合同名称: **市临平区颗粒物、臭氧等移动监测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市临平区颗粒物、臭氧等移动监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市临平区临平星火南路23号
联 系 方 式:0571-****4977
供应商(乙方): ****
地 址: **省**市**区银湖街****中心11号楼第8层
联 系 方 式: 0571-****8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等进行履约。
服务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等进行履约。
服务期限: 按合同执行。
服务地点: **市临平区。
七、验收日期: 2026年01月3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详见验收意见。
九、验收意见: 验收小组审查了本项目的验收资料及相关文件,听取了项目供应商和采购人对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介绍和查看验收资料,并现场察看了货物。****小组全体成员讨论,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1、供应商已按要求完成本项目供货、安装等工作内容; 2、数量已由业主确认,供货已完成。 3、本项目验收资料齐全,符合项目验收要求; 4、产品规格、型号、尺寸等符合要求。 5、验收小组同意本项目货物验收合格,可进入设备质保期和运维服务期。 综上,本项目验收通过。
附件信息:
验收意见-**市临平区颗粒物、臭氧等移动监测项目.pdf (347.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