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关于****年产洗护用品1674吨、烫染用品1450.8吨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2 08: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年产洗护用品1674吨、烫染用品1450.8吨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审批意见的****年产洗护用品1674吨、烫染用品1450.8吨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830(服务窗口)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中心二栋****学校****中心五楼E5窗口
邮 编:527400
| 项目名称: | ****年产洗护用品1674吨、烫染用品1450.8吨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县**镇万洋大道12号**(**)万洋众创城3幢401号生产车间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年产洗护用品1674吨、烫染用品1450.8吨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省**市**县**镇万洋大道12号**(**)万洋众创城3幢401号生产车间,占地面积1544.56m2,建筑面积1544.56m2,主要建筑物为1栋5层厂房中的第4层。主要生产设备:搅拌锅9套、真空乳化锅1套、移动储罐35个、自动灌装机2台、半自动灌装机7台、喷码机4台、纯水机1台、臭氧发生器2台、冷却塔1台、空压机1台、电加热式蒸汽发生器2****实验室检测、研发设备。原辅材料主要包括:月桂醇聚醚硫酸酯钠148.9吨/年、椰油酰胺 DEA18.61吨/年、甘油58.6吨/年、鲸蜡硬脂醇197.632吨/年、椰油酰胺丙基甜菜碱37.582吨/年、氢氧化铵(25%氨水)3.7765吨/年、香精27.352吨/年、乙醇铵43.534吨/年、p-苯二胺10.054吨/年、油墨15kg、包装瓶880万个等。主要生产工艺:投料、加热搅拌、冷却、检验、过滤、静置、罐装等。项目建成后年产洗护用品1674吨、烫染用品1450.8吨。项目员工人数18人,不在厂内食宿,每日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280天。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间会产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扬尘、运输建材车辆的尾气、装修阶段油漆废气和噪声以及临时占地等环境问题,均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其环境影响仅在施工期存在,并且影响范围小、时间短,在项目建成后影响即消失。营运期:(一)水环境:该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染烫生产废水和普通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含设备清洗废水、洗瓶废水、场地拖地废水、实验室废水、冷却废水、蒸汽发生器废水、纯水制备系统冲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纯水制备系统浓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工业园****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值经污水管****工业园****处理厂处理;染烫废水按照万洋众创园要求,单独收集后再经槽车拉****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后再统一处理,其他普通生产****园区管道汇****处理站,再****处理站处理后,经****工业园****处理厂处理。(二)大气环境:项目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投料、搅拌、乳化、实验、喷码工序和原料储存过程产生的废气。投料、搅拌、乳化、实验工序和原料储存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排放标准:项目DA001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VOC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标准: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三)噪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60~85dB(A)。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四)固体废物环境: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碳滤层、反渗透膜、废树脂、不沾染废包装桶、滤渣;危险废物包括废实验样品、沾染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油墨瓶、废过滤棉。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滤渣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碳滤层、反渗透膜、废树脂、不沾染废包装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实验样品、沾染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油墨瓶、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库,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五)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项目在运营期地面进行硬化及分区防渗,废气污染物不具有大气沉降影响途径,废水不具备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的途径,按环保要求落实好各项应对措施,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30日,公示期间并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