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文山市追栗街镇大牲畜肉产品初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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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市追栗街****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环境局关于**市追栗街****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30 09:3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准予**市追栗街****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月30日—2026年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6-****379、0876-****850****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通信地址:**市**路38号

邮编:663099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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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追栗街****加工厂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市追栗街****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州**市追栗街****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

占地面积:2000m2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钢结构屠宰厂房1760m2;配套室内肉产品放血、屠宰分割、排酸鲜销、冷藏等加工设备。设置速冻库380m3。冷藏库1900m3,保鲜库200m3。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768万元,环保投资82.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4.67%。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一)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待宰区、屠宰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

待宰区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NH3、H2S,其中NH3产生量0.007t/a、产生速率0.0008kg/h,H2S产生量0.0006t/a、产生速率0.000067kg/h,通过采用化学除臭技术处理,使用1%植物提取除臭剂在待宰区内、外进行喷洒除臭,NH3、H2S去除效率70%,NH3无组织排放量为0.002t/a、排放速率0.00024kg/h,H2S无组织排放量为0.0002t/a、排放速率0.00002kg/h。

屠宰车间恶臭:主要污染物为NH3、H2S,其中NH3产生量1.06t/a、产生速率0.12kg/h,H2S产生量0.013t/a、产生速率0.0014kg/h,通过采用化学除臭技术处理,使用1%植物提取除臭剂在屠宰车间内、外进行喷洒除臭,NH3、H2S去除效率70%,NH3无组织排放量为0.32t/a、排放速率0.036kg/h,H2S无组织排放量为0.0035t/a、排放速率0.0004kg/h。

以上合计,项目NH3无组织排放量为0.322t/a,H2S无组织排放量为0.0037t/a。

3.废气预测

环评选取NH3、H2S为预测因子,面源2个(待宰区、屠宰车间)。

据环评预测,正常情况下运营期无组织排放氨气最大地面落地浓度7.08μg/m3,对应距离15m处,最大占标率3.54%;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最大地面落地浓度为0.07μg/m3,对应的距离为15m处,最大占标率为0.73%。

根据预测结果,NH3和H2S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标准要求(即氨200μg/m3、硫化氢10μg/m3)。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污染物H2S、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中二级排放限值。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 39499-2020)推荐公式计算。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屠宰厂房为边界,综合确定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

(二)废水

项目废水分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两部分,生产废水主要为屠宰废水、冲洗地面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检验室废水及锅炉废水等。其中屠宰废水产生量17994.5t/a;冲洗地面废水产生量3978.5t/a;车辆冲洗废水产生量3504t/a;检验室废水产生量146t/a;锅炉废水产生量15.33t/a;生活污水产生量2.08t/a。合计,项目废水产生量为26397.53t/a。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排入**市****公司****处理站,处理达《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2025)表1中直接排放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部分回用于厂区绿化,剩余部分用罐车****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环评对项目废水处理方式的可依托性进行了分析,恒****处理站处理工艺及处理规模均可满足项目需求。

(三)地下水

项目周边及下游无饮用水源保护区,无分散式饮用水源地,无特殊地下水**,地下水埋深较深,水**量小。项目区内中上游的斜坡区域,岩溶发育较强,地表以溶沟、溶槽、溶蚀洼谷为主,地下溶蚀裂隙与岩溶管道并存,区内以赋存碳酸盐岩岩溶水为主,九股水暗河为地下水主要富集通道、径流通道,大气降雨为主要地下水补给来源,补给条件中等,排泄区域位于项目区下游**河一带,大部分地下水通过九股水暗河富集、运移后,与革岔村下游**河左岸暗河出口排泄出地表。

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非正常运行状况下,屠宰区、待宰区、冷库、排水管道防渗层出现破损或破裂,污废水发生渗漏,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环评预测,氨氮在生产污废水发生连续泄漏50天时,预测超标距离为130m,影响距离为162m;泄漏100天时,预测超标距离为202m,影响距离为247m;泄漏365天时,预测超标距离为496m,影响距离为577m;泄漏1000天时,预测超标距离为1058m,影响距离为1204m。COD在生产废水发生连续泄漏50天时,预测超标距离为117m,影响距离为137m;泄漏100天时,预测超标距离为183m,影响距离为212m;泄漏365天时,预测超标距离为459m,影响距离为514m;泄漏1000天时,预测超标距离为995m,影响距离为1088m。COD超标距离及影响距离均超出厂界。

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跟踪监测等措施,减小对地下水的影响。

项目****填埋场属于同一水文地质单元,根****填埋场(******填埋场)现状调查报告,水文地质调查结果,调查区内地下水类型主要为碳酸盐岩岩溶水,调查报告5个污染扩散监测点勘查至100米范围内均未观测到稳定水位,未采集到地下水,项目区地下水埋深较深,无法采集到地下水,不符合地下水监测井设置条件。故环评要求项目加强对防渗区的检漏排查,每月排查一次,对跑、冒、滴、漏区域及时补漏。

(四)固废

一般固废:

待宰区牛羊粪便90t/a,本项目产生的畜粪依托**市****公司粪便堆场堆肥,******社做肥料。

生产车间未消化的食物600t/a、牛羊肉检验固废24t/a,统一收集并交******公司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3.65t/a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废物:检验室检验清洗废液0.0365t/a,经建设单位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分区暂存,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1间,10m2),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并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台账、转运联单记录等。

废弃试剂、载玻片0.365t/a,经建设单位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分区暂存,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1间,10m2),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并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台账、转运联单记录等。

生产检修含油废抹布、手套0.1t/a,已豁免,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废润滑油0.5t/a,经建设单位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分区暂存,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1间,10m2),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并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台账、转运联单记录等。

(五)噪声

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牛羊叫声、设备噪声及车辆噪声,噪声级在60~80dB(A)之间。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降噪装置,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位置,利用建筑物隔声降噪、绿化等措施后,环评预测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六)环境风险

项目风险物质为废矿物油等,储存量不大,环境风险可防控。

(七)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

1.依托工程

项目依托工程主要为**市****公司已建设的办公楼、住宿楼、道路、停车场、污水处理站及配套设施、粪便堆场及配套除臭设施、绿化工程****卫生监督所使用的检疫区。项目依托工程环保手续齐全,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可满足项目需求。目前,**市****公司****处理站处理达标《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地作物灌溉用水水质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用水和周边旱地灌溉用水。

依托工程存在问题:①项目区周边无废水受纳水体,废水用于农灌,可能对周边土壤环境产生一点影响;②本项目废水排入**市****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老的排放标准已不适用于新项目;③**市****公司污水处理站各废水池体均为敞开式,恶臭影响较大;④**市****公司粪便堆场为大棚堆肥,恶臭无组织排放,不符合《屠宰及肉类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1285-2023)要求。

依托工程整改措施:①废水经处理达《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2025)表1中直接排放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剩余部分用罐车****处理厂处理。②污水处理站各废水收集池池体加盖密闭;③对依托粪便堆场恶臭气体进行负压收集,收集到的恶臭气体采用引风机引至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排放。

2.本项目

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部分防渗措施在本环评审批前建设完成,不符合环评防渗要求。

整改措施:严格按环评要求对项目区防渗工程进行整改,符合环评地下水防渗技术要求。

二、评估结论

“报告书”编制基本达到有关技术要求,评价结论总体可信。“报告书”已经专家复核同意,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选址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文政发〔2024〕18号)的要求。项目2024年9月12日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通过网络平台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公示等方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书”及本评估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意见、建议,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环境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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