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马瑶族自治县西山乡集中供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西-河池-巴马瑶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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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乡集中供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6-01-30 10:20

******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县**乡集中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文本能按国家环评技术导则内容进行编制,重点突出,

环境保护目标明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结论可信,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该评价可作为项目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工程主要内容及规模(项目代码:****):项目属于扩建性质,项目拟建于**县巴**乡,项目投资12063.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万元,占总投资的0.52%。

(一)**乡弄追水源片区供水工程建设内容:

(1****泵站一座,安装潜水泵2台(一用一备),配备机电及变压器设备。取水泵站采用潜水泵抽水;(2****泵站一座,安装离心泵2台(一用一备),配备机电及变压器设备;(3****水厂1座,包含办公楼、送水泵站、管理房(加药房、设备房)及集成式的原水池、超滤膜净水系统、净水池等。(4)**600m3(2座300m3并联)高位水池1座,**100m3高位水池1座,**一条长3400.6m、宽3m的高位水池维修养护道路,**100m3蓄水池6座,**60m3蓄水池20座,维修21座蓄水池;(5)铺设上水管4.47km,输、配水管总长565.885km。

(二)**乡福厚水源片区供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1****水厂取水泵房,安装潜水泵2台(一用一备),配备机电及变压器设备;(2****水厂1座,包含办公楼、送水泵站、管理房(加药房、设备房)及集成式的原水池、超滤膜净水系统、净水池等;(4)**600m3(2座300m3并联)高位水池1座,**一条长2568.9m、宽3m的高位水池维修养护道路,**100m3蓄水池4座,**60m3蓄水池16座,维修55座蓄水池;(5)铺设上水管0.181km,输、配水管总长311.921km。

三、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生态环境):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本环评引用监测结果及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域,项目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本环评引用监测结果可知,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满足相应的水功能区划标准。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声环境功能区分类,项目所在区域执行一类标准,周边无强噪声源,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同意你单位按报告表中列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以及以下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过程和运营使用中,应该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落实文明施工措施。严格按照文明施工、渣土处置、噪声防治、生态保护等规定,结合《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落实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减缓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大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备用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表2 中的第四阶段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期、运营期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和林地浇灌,不外排;运营期生产工艺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规定,积极采取各种噪声控制措施如尽量采用低噪施工设备,优化施工时间,施工场界设置隔声屏障等。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积极采取隔声、减振措施,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一类标准限值。

5.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处置,不得露天堆放。

(1)一般固体废物。使用后的PAC、PAM药剂废包装袋定期外售**回收单位;空食盐包装桶、一体化净水器废膜定期交由供应商送货车辆带走回用;脱水后产生的泥饼外运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定时派人清运处理。

(2)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抹布、含油手套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必须交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

6.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五、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监测计划,业主单位应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 1301—2023)》要求对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口开展自行监测。

七、项目业主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做好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监管工作。

八、业主单位应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变更排污许可。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需到我局进行开工备案。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备案,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依据。试运行期间,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未通过验收的,则停止运行,按要求进行整改。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试运行或竣工验收工作未通过擅自投入运行的,则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

九、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才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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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9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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