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局关于开展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工作的通知》(南自然资发〔2023〕1280号)有关规定,现将**纵横时代伶俐****公司****园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园PPP项目(一期)配套设施工程综合能源补给站(地块一)项目调整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工业园区。
二、调整理由
**纵横时代伶俐****公司****公司、完善企业周边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园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园PPP项目(一期)配套设施工程综合能源补给站(地块一)项目原方案进行调整。
三、主要调整内容(详见公示图)
(一)新增一层公共服务设施用房。
(二)调整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三)取消加气设备,并将油罐区调整至原加气设备区。
(四)调整罩棚投影面积及加油机布局。
(五)站房内局部微调。
(六)调整绿地范围。
调整后经济技术指标变化:总建筑面积由1597.28m2调整为1750.76m2;总占地面积由1869.64m2调整为1995.12m2;总绿地面积由1433m2调整为1434.8m2;建筑密度由32.64%调整为34.83%;容积率由0.27调整为0.30;绿地率有25.02%调整为25.05%。
四、公示时间
自2026年2月2至2026年2月10日,共7个工作日。
五、公示方式与公示地点
(一)****规划公示栏(祥宾路1-1号埌东村六组68****农贸市场四楼)。
****园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园PPP项目(一期)配套设施工程综合能源补给站(地块一)项目现场公告栏。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
同时,将从2026年1月30日(共三个工作日****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六、公众反馈意见途径
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10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至****市政交通股(联系电话:0771—****960,邮寄地址:**市**区祥宾路1-1号埌东村六组68****农贸市场四楼418室,邮编530000)。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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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