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4年3月成立,主要进行矿石开采加工、销售。公司位于**省**市**县三里镇吕山村内。公司现可年采选130万吨金矿石。开采矿种为金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现有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17年9月28日至2027年9月28日,**面积为2.9811km2。
为缓解矿山堆浸场前期受土压力,****拟在金矿**东北侧建设排土场,排土场总容积327.6万m3,满足业主需容纳240万m3(实方量)的排土要求。
该项目已于2024年1月8日取得《****信息化局关于******市**县三里**排土场项目备案的批复》****煤矿山[2024]1号),项目编码:****。
2024年12月,建设单位委托******公司编制完成《******市**县三里**吕山金矿排土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25年1月15日,****环境局以芜环行审〔2025〕14号“关于**市**县三里**吕山金矿排土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同意本项目建设。
环评阶段排土场分两期建设,排土场堆存总高度为90m,其中一期工程容积76.64万m3,高度至40m,占地面积5.53hm2,二期工程容积为250.96万m3,高度至90m,占地面积4.63hm2。排土场合计总占地面积10.16hm2,工程包含露天排土堆场、拦渣坝及配套设施。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不分期建设,当前项目已建设容积80万m3,占地5.56hm2,总高度40m,****建设部分不再建设,剩余需处理废土石方均内部自身消化,不再进入排土场内。
项目于2025年2月27日开始进行排土前基础建设,4月完成清表、平整、筑坝工作,7月中旬开始初步排土,10月底排土工作完成,11月开始具备组织复绿工作的条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试行)(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等,****委托****组织开展该工程项目整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并落实相应的废水、噪声、无组织废气监测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026年1月4日,****组织召开了**市**县三里**吕山金矿排土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现将验收报告及相关附件予以公示。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26年1月5日起开始公示(至少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