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桃建〔2026〕4号
******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对进行审批的请示》和《******公司****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等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公司****工厂建设项目位于桃****开发区漳江片区(**宝特瑞****公司标准化厂房第三栋第1层),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租赁成品厂房,建设1条年产100吨茶油生产线,包括烘干区、初榨车间、精炼车间、罐装车间、包装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包材仓库。
二、你单位在项目设计、施工、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烘干、剥壳、压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封闭收集后,与精炼车间封闭收集后的废气合并,进入布袋+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其他工序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VOCs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
2、水污染防治。设备清洗、地面清洗、脱胶/脱酸废水经隔油、气浮、水解酸化处理后,通过排口(DW001****园区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排口(DW001****园区管网。满足《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817—202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落实基础减震、消音、密闭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处置。茶壳、茶枯、滤渣、皂角、废包装桶、废布袋收集后外售;污泥委托清淤单位定期外运填埋;废导热油、废活性炭等危废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检验废物、除尘灰与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5、环境风险防控。认真履行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长期监测体系,严格执行环境应急报告制度。
三、项目投产或发生实际排污前,应完善排污许可相关事宜,并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自行组织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运行,竣工验收资料应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局**分局备案。
四、项目经批准后,建设项目若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项目需重新审核。
五、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环境管理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分局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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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