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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保护厅颁发的《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现将《****(东院区)整体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验收报告文本获取地点:****(东院区)安环科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日-2026年3月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东院区)
联系方式:成赞波 151****7128
通讯地址:**市**区河洛大街以北、**大街以南、东三环以东
****(东院区)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