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青年大道306号恒大帝景小区综合楼101二楼约478.2平方米物业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2-0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2-06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2)个周期。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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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 | |||||||||||||||||||||||||||||||||||||
| 租金底价 | 275730.00元/年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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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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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 特别 |
1.出租标的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的所有物品,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联交所仅就《出租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联交所不组织意向承租方进行实地勘验。 |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度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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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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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押金后2个工作日内,按资产现状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联交所网站(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加急标书代写 2、竞租人在竞租本次出租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报价最高者即承租方。 4、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承租方须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6、租金按年度支付。承租方应将首笔租金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7、承租方应当于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将承租押金5万元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期满且承租方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没有违规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出租方将该承租押金全额无息退还承租方。 8、承租方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9、租赁价格包含税金,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后30天内按租金数额为承租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10、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等)或不按公告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自应当签订该文件或履行付款义务之日起逾期5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出现前述情形时,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押金后2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按现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后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暖气费、空调费、电信、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相关手续办理出租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3、承租方须合法经营,按国家法律、法规等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应依法依规使用出租标的,严禁擅自变更出租标的用途;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租赁标的按来装去丢的原则在10个自然日内无偿移交出租方。 5、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踏勘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158****8185(工作时间,请提前一天预约)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02-02 09:00:00 至 2026-02-06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通过E交易网(www.****.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一、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法人、非法人组织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应自查以上承租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材料齐全、完整的,方可报名参与承租;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上述承租材料清单,提交纸质材料至**联交所。若因承租方提交的承租材料不全、缺失等原因,影响本次交易正常进行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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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5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2-0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加急标书代写 2、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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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02-02 09:00:00-2026-02-09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20 | ||
| 服务费 | 承租方需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 ||||
| 附件下载加急标书代写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毛女士(包括报名程序办理、竞价系统使用咨询等) |
| 咨询电话 | 137****7121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省**市**区茶子山路112****中心B座13A楼 | |
| 项目经办人 | 汪玲 185****5623 |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