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承接并完成了《**县**镇350924-02-A3-03、05、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现向公众公示**县**镇350924-02-A3-03、05、06地块土壤环境调查报告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编辑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人:小翁 联系电话:059****95986
二、工作概况
本次土壤环境调查工作于2025年12月开展,调查工作包括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现场勘查、土壤快筛采样分析。
(1)调查范围
**县**镇350924-02-A3-03、05、06地块均位于**县**镇,总调查面积49065.1平方米,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和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其中**县**镇350924-02-A3-03部分地块(地块一)面积为16121平方米,地块中心坐标为119.582619°E,27.40196°N,地块现状为东侧(约1800平方米)和北侧(3000平方米)各有一处茶园,北侧一处竹林(约1000平方米),中部一处临时建筑沙临时堆放处(约2000平方米),其余部分种植常见蔬菜,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县**镇350924-02-A3-05地块面积为31266.2平方米(地块二),合计面积为32944.1平方米,地块中心坐标为119.584215°E,27.403291°N,地块现状为东侧2处砂石临时堆放处(约8000平方米)、东南角(约300平方米)和西北角(约1800平方米)各有一处茶山,西处一处竹林(约800平方米),其余部分为菜地。**县**镇350924-02-A3-06地块(地块三)面积为1677.9平方米,地块中心坐标119.584767°E,27.404186°N,现状为未利用状态(约1600平方米),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局出具的《******局关于**县**镇350924-02-A3-03部分地块出让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寿自然资〔2025〕207号)《******局关于**县**镇350924-02-A3-05部分地块出让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寿自然资〔2025〕206号),地块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
(2)地块调查建议
地块在后期开发过程中如发现地表区域及土壤存在颜色、气味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环保相关主管部门汇报并进行相关措施处理,防止地块残留污染物造成任何人身伤害及二次污染。
(3)地块调查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要求对本地块进行污染识别工作,经对场地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并结合地块土壤现场快速检测等调查工作,调查结果表明,**县**镇350924-02-A3-03、05、06部分地块内和周围区域历史及现场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该地块的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可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