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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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乌拉特后****公司浑迪图**普通建筑用碎石精加工生产项目 | **呼和温都尔镇西补隆嘎查**沟沟口东80米处 | 乌拉特后****公司 | **** | 拟建项目为**项目。项目位于**呼和温都尔镇西补隆嘎查**沟沟口东80米处。中心坐标为东经 106°44′14.562″,北纬 40°55′47.595″。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4520m2。主要分为5个地块,分别为生产区、泵房、办公区、磅房以及变压器区域。项目年处理35万m3矿石料,建设1条矿石料加工生产线;主要**生产车间、振动筛车间、石粉库、成品库、堆料、变压站、泵房、办公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主体工程及配套辅助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7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9.1%。 | 1.废气: **全封闭生产车间和振动筛车间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共同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石粉及成品按环评要求严格控制堆高及堆存量;如超量并未及时外售,立即停止生产。 2. 废水: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运,不得外排。 3.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 震、隔声、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均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4. 固废: 除尘灰集中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废布袋定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不得外排。 废润滑油和废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不得外排。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填埋场。 5. 生态: 施工作业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进行,避免造成周围植被破坏和干扰动物的栖息环境;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且不得低于原植被数量及覆盖率。 6.环境风险: 化粪池,车间、危废间和成品库等按要求进行防渗。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工作,防止运营过程中因物料和污染物泄漏造成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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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