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工地看护视频识别预警系统建设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工地看护视频识别预警系统建设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
询比文件疑问答复内容
询比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技术资信分”项下“投标人业绩”的评审标准,该标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且合同内容包含‘AI识别’的软件开发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最多得12分。”。以及“拟委任人员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万元,且合同内容包含‘AI识别’的软件开发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4分。”。该投标人业绩和人员业绩的评分设置存在不合理之处,对潜在投标人构成限制和排斥。
请求:删除评审办法中关于“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硬性要求。投标人业绩修改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包含‘AI识别’的软件开发业绩(不限定单个合同金额)。”拟委任人员业绩修改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包含“AI识别”的软件开发业绩(不限定单个合同金额)。”
答:不予修改,按询比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市**区**化南路466号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51-****193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3183、****3831
2026年2月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