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工地看护视频识别预警系统建设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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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工地看护视频识别预警系统建设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工地看护视频识别预警系统建设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

询比文件疑问答复内容

询比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技术资信分”项下“投标人业绩”的评审标准,该标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且合同内容包含‘AI识别’的软件开发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最多得12分。”。以及“拟委任人员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万元,且合同内容包含‘AI识别’的软件开发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4分。”。该投标人业绩和人员业绩的评分设置存在不合理之处,对潜在投标人构成限制和排斥。

请求:删除评审办法中关于“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硬性要求。投标人业绩修改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包含‘AI识别’的软件开发业绩(不限定单个合同金额)。”拟委任人员业绩修改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包含“AI识别”的软件开发业绩(不限定单个合同金额)。”

答:不予修改,按询比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市**区**化南路466号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51-****193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3183、****3831

2026年2月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2日

附件:****工地看护视频识别预警系统建设补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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