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6年2月2日拟对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25万吨/年一般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衢州-江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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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环境局**分局 成文日期: 2026-02-02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2月2日拟对****水泥窑协同处置25万吨/年一般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水泥窑协同处置25万吨/年一般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水泥窑协同处置25万吨/年一般固体废物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市虎山街道上铺58号****虎山生产区内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浙****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4000t/d熟料生产线项目原使用粉煤灰和铁粉(铜渣)作为部分原料生产熟料,260万t/a粉磨站项目使用石煤渣(燃煤炉渣)、矿渣和石膏作为部分原料生产水泥,但由于项目建设较早,该部分物料均未明确物料性质,本项目计划投资120万元,在保持****(虎山生产区)成品水泥生产能力不变的情况下,拟将污染土和其它一般工业固废等一般固体废弃物替代部分上述一般固废引入水泥生产过程中代替原有的一般固废进行高温煅烧处理或者作为混合材经过多级粉磨,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化处理。 本项目利用****(虎山生产区)4000t/d水泥窑生产线和260万t/a粉磨站协同处置一般固废,拟在现有**市****(虎山生产区)内1400m2仓库改建为一般固废仓库,并利用2个现有仓库(面积分别为4700m2和200m2)实现25万t/a一般固废的暂存,其中污染土、低温热解水洗后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预处理后的市政污泥、预处理后的制砂沉淀污泥、氟化钙污泥、其他非金属尾矿贮存于改造仓库中,铅锌尾矿、硅质渣、电石渣、钴渣、转炉渣利用2个现有仓库(面积分别为4700m2和200m2)暂存。 本次技改项目拟利用现有4000t/d水泥窑生产线协同处置10万吨/年一般工业固废(包括5万吨/年的污染土壤(含污染土、预处理后的市政污泥(461-001-S90、462-001-S90)、预处理后的制砂沉淀污泥(900-099-S07)),3万吨/年的氟化钙污泥(397-001-S07)和其他非金属尾矿(109-001-S05),2万吨/年的低温热解水洗后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900-099-S59),根据其是否含有机污染物、挥发半挥发性重金属,分别通过车辆短驳进入生料磨-均化库或分解炉进入烧成窑尾。其余选矿粉末(铅锌尾矿,091-002-S05)、硅质渣(321-018-S01)、电石渣(261-003-S16)、钴渣(900-099-S05)、转炉渣(312-002-S01)等15万吨/年的一般工业固废进入粉磨站代替混合材作为水泥原料。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一般固废仓库废气:在改建后的一般固废仓库内适当位置设置吸风口,保证车间内部处于微负压状况,将收集到的气体通过布袋除尘+吸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分解炉进料废气:分解炉进料废气作为补风入窑焚烧处置后由窑尾排放;窑尾废气:利用现有设施通过分解炉低氮燃烧+精准SNCR+高温高尘SCR+布袋除尘+湿法脱硫后110m高空排放;窑头废气:利用现有设施通过布袋除尘后30m高空排放;均化库废气:利用现有设施通过布袋除尘后48m高空排放;粉磨站和生料磨依托现有风机保持负压,****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其他工段不涉及,均无变化。声环境: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将废气处理收集净化风机等设置在专用的机房内,再采取加装软接、高效消声器等综合降噪措施。在管架的支承部位设置防振垫片,如橡胶垫及棉织物,加大基础设计,并设置隔离墙,地脚配置减震器,在泵、电机周围设置隔声罩等。生产厂房内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做好高噪声设备的减隔基础,做好隔震垫。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生产期间非必要情况下尽量关闭所有门窗。合理安排运输和装卸,规范操作,减少撞击和其他人为噪声。 本项目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固体废物:集尘灰、脱硫石膏、洗车废水沉淀污泥:自行处置;废活性炭:收集贮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机油:收集贮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实验室废物:收集贮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含油劳保用品:收集贮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机油包装材料:收集贮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570-****913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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