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系统、便捷地开展幼儿发展观察与评价工作,提升保教质量与管理效能,我园拟通过询比采购方式,公开采购一套幼儿观察评价数智化平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幼儿观察评价数智化平台采购项目
2.采购人:****
3.项目预算:人民币20000元/年(大写:贰万元整),报价不得超过此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项目内容:采购一套集幼儿成长观察记录、发展过程性评价、数据分析与可视化、家园协同共享等功能于一体的数智化管理平台,包含必要的软件系统、操作培训及一定期限的运维服务。
5.服务期限:2026年2月28日至2027年2月28日。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三、平台基本功能与服务要求
(扫码获取)
四、报价文件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报价文件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函加盖公章(见附件1);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见附件2)、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见附件3);
4.服务方案及产品质量保障。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作废处理:
1.报价人未盖公章或报价人名称与公章不一致的;
2.报价函字迹模糊不清的 (包括提交的附件);
3.不按要求报价、报价金额谬误或提供两个以上报价的;
4.报价函的信封或档案袋两端封口处未加贴封条、未用公章加盖骑缝章的。
5.报价文件应密封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
6.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采购方式及评审标准
本次采购采用询比采购方式,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报价合理性、平台功能与技术方案、培训与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报价时间、地点及方式
意向供应商将加盖公章的询价材料密封,并于2026年2月3日18:00前送至****研训室,我园将于2026年2月4日召开询价会,逾期不候。
地址:**市**区安邑路与光华路交叉路口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5****4123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比采购公告,了解采购需求及要求。
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采购人有权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其报价资格。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