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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11MAEK4CFD75 | 建设单位法人:韩学纯 |
| 张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环渤海茶叶批发市场南60米 |
| ********服务站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19-加油、加气站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F5265-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22.28645 纬度: 40.6972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0-29 |
| 营环批字〔2025〕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811MAEK4CFD75001Q |
| 2025-12-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5 |
| 7.9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11MAEK4CFD7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912********135673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103MAEC79X49N | 竣工时间:2025-11-10 |
| 2025-1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28 |
| 2026-01-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040voDb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500m2,其中装置区占地面积40m2,总投资45万,主要经营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等。本项目设置1个20m3甲醇汽油储罐,按GB50156-2021判定,****加油站,建设单位根据加油规模进行采购橇装加油设备,油罐大小为20m3(分隔两仓,每仓10m3,每仓各设呼吸阀1个),填充系数为0.9,即有效容积为18m3,车用甲醇汽油(M15)密度按0.792t/m3计,最大储存量为14.256t,建设单位设计年供用量为500t,年供应时间365天,转运周期为11天转运一次,全年周转次数为36次。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500m2,其中装置区占地面积40m2,总投资45万,主要经营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等。本项目设置1个20m3甲醇汽油储罐,按GB50156-2021判定,****加油站,建设单位根据加油规模进行采购橇装加油设备,油罐大小为20m3(分隔两仓,每仓10m3,每仓各设呼吸阀1个),填充系数为0.9,即有效容积为18m3,车用甲醇汽油(M15)密度按0.792t/m3计,最大储存量为14.256t,建设单位设计年供用量为500t,年供应时间365天,转运周期为11天转运一次,全年周转次数为36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注站主要建设1套阻隔防爆橇装加注装置(SD-C-V-20—2S/Q-1型),包含:1个双层壁防爆储罐20m3(分隔两仓,每仓10m3,每仓各设呼吸阀1个)、防爆撬装专用燃油加油机(1机2枪2泵)、防爆电器和卸油系统等。供应油品为车用甲醇汽油(M15),不含休息区、洗车服务等内容,不设置厨房餐饮等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加注站主要建设1套阻隔防爆橇装加注装置(SD-C-V-20—2S/Q-1型),包含:1个双层壁防爆储罐20m3(分隔两仓,每仓10m3,每仓各设呼吸阀1个)、防爆撬装专用燃油加油机(1机2枪2泵)、防爆电器和卸油系统等。供应油品为车用甲醇汽油(M15),不含休息区、洗车服务等内容,不设置厨房餐饮等设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本项目储罐内压力变化造成的油气挥发通过4.5m高通气管口防爆阻火呼吸阀排放;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由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即一次油气回收)、加油机油气回收系统(即二次油气回收)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组成。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本项目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清罐,产生的洗罐废水由有资质单位拉走处理,不在厂内贮存。项目运营期间设置3个工作人员,不设置辅助办公设施,工作人员办公生活依托于周边公共厕所,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已强化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加强维护和保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装置保养产生的废弃不锈钢过滤网;油气回收系统产生的废密封件;地面及设备擦拭产生的含油抹布;油罐定期清罐产生的清罐废水和油泥;员工生活垃圾。其中油罐清理过程中产生的清罐废水和油泥属于危险废物,由专业的****公司清理、转运、处置,不在场地内贮存;装置保养产生的废弃不锈钢过滤网、油气回收系统产生的废密封件由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处理;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可混入生活垃圾中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本项目储罐内压力变化造成的油气挥发通过4.5m高通气管口防爆阻火呼吸阀排放;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由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即一次油气回收)、加油机油气回收系统(即二次油气回收)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组成。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本项目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清罐,产生的洗罐废水由有资质单位拉走处理,不在厂内贮存。项目运营期间设置3个工作人员,不设置辅助办公设施,工作人员办公生活依托于周边公共厕所,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已强化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加强维护和保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装置保养产生的废弃不锈钢过滤网;油气回收系统产生的废密封件;地面及设备擦拭产生的含油抹布;油罐定期清罐产生的清罐废水和油泥;员工生活垃圾。其中油罐清理过程中产生的清罐废水和油泥属于危险废物,由专业的****公司清理、转运、处置,不在场地内贮存;装置保养产生的废弃不锈钢过滤网、油气回收系统产生的废密封件由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处理;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可混入生活垃圾中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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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通气管口防爆阻火呼吸阀+油气回收装置 |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本项目储罐内压力变化造成的油气挥发通过4.5m高通气管口防爆阻火呼吸阀排放;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由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即一次油气回收)、加油机油气回收系统(即二次油气回收)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组成。 | 本项目站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结果为0.72~1.10mg/m3,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相关规定要求;站界无组织甲醇的监测结果为3.16~9.5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本项目已强化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加强维护和保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 站界东、南、西、北侧厂界噪声的监测结果为,昼间51~54dB(A)之间,夜间41~43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轮胎、废汽修零部件、废空调及空气滤芯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油罐维护清洗委托专业单位清洗,清罐废水、油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清理、转运、处置,不在厂区内贮存;废机油滤芯、含油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废不锈钢过滤网、废密封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和转运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 已落实,本项目已经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油罐维护清洗项目每隔3-5年委托专业单位清洗,清罐废水、油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清理、转运、处置,不在厂区内贮存;废不锈钢过滤网、废密封件由厂家定期更换护理并回收处理,不在场地内贮存,验收期间尚未产生。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和转运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
| 1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橇装加油装置设置围堰、高液位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报警仪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对橇装加油装置、加油卸油区地面、装置区围堰及危废贮存点进行重点防渗。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 已落实,已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橇装加油装置设置围堰、高液位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报警仪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对橇装加油装置、加油卸油区地面、装置区围堰进行重点防渗情况。本项目已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已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210802-2025-10-L,****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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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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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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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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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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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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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