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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95546XJ | 建设单位法人:汪志新 |
| 王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工业园区(祝家庄镇) |
| ****年产60万方商砼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07.770556 纬度: 34.476944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18 |
| 宝环岐函〔2025〕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6********95546XJ001P |
| 2025-12-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00 |
| 2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95546X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6********95546XJ | 验收监测单位:**森美****公司 |
| ****0301MA6XG9A70X | 竣工时间:2025-11-30 |
| 2025-11-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02 |
| 2025-12-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gs.****.com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60万方商品混凝土。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60万方商品混凝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进厂及储存-水泥、粉煤灰和矿粉称量、输送-骨料称量、输送-外加剂和水称量、输送-搅拌-卸料-设备清洗。 | 实际建设情况:进厂及储存-水泥、粉煤灰和矿粉称量、输送-骨料称量、输送-外加剂和水称量、输送-搅拌-卸料-设备清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骨料输送过程均采用全封闭皮带输送,从机制砂骨料仓到搅拌楼砂石存储计量仓输送皮带共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5台(1#-5#),收集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从搅拌楼砂石存储计量仓到搅拌机输送皮带共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2台(6#-7#),收集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于这段皮带输送位于搅拌楼内,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有9个粉料简仓(4个水泥简仓、4个粉煤灰/矿粉筒仓、1个粉料添加剂简仓),粉料简仓顶部呼吸口均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每个简仓均自带1套,共9套,8#-16#),粉尘经筒仓自带的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无组织排放,并对筒仓进行二次封闭;对位于封闭搅拌楼的2套搅拌系统,各配置1套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通过装置回落至搅拌机内,处理后的废气搅拌楼内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扬尘采取苫盖等封闭方式进行运输,并在厂区出入口处设置洗车台,并加大对地面的清扫和洒水频率等措施降尘,运营期废气执行《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相关标准限值。 废水:生产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厕所。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洗车台运输车辆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进入洗车台沉淀池循环使用。 噪声:应选用环保、节能材料,采取节能、节水措施,并因地制宜地做好项目区域的绿化、美化工作,以起到吸尘滞尘、隔音降噪的作用,以确保环境整洁美观。 固体废物: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除尘器收尘灰、试验室废弃样品及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废手套、抹布等,除尘器收尘灰、试验室废弃样品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废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依托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妥善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对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①骨料输送粉尘:本项目骨料(砂子、石子)均贮存于密封筒仓中,出料口及仓顶均设置除尘器;通过建设全密封输送皮带,将骨料筒仓的骨料(砂子、石子)输送至搅拌楼砂石存储计量仓,再由计量仓通过皮带输送至搅拌机,在输送皮带各转折、落差产尘点设置除尘器。从机制砂骨料仓到搅拌楼砂石存储计量仓输送皮带共设置除尘器5台,收集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分别为DA130 12石出库皮带收尘(排气筒高度:20m,截面积:0.1963m2)、DA131 13石出库皮带收尘(排气筒高度:20m,截面积:0.1963m2)、DA132 机制砂出库皮带收尘(排气筒高度:20m,截面积:0.1963m2)、DA133砂石汇总皮带收尘(排气筒高度:23m,截面积:0.1963m2)、DA134砂石斗提头部收尘(排气筒高度:18m,截面积:0.1963m2),从搅拌楼砂石存储计量仓到搅拌机输送皮带共设置除尘器2台,收集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于这段皮带输送位于搅拌楼内,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②粉料筒仓粉尘:本项目建设有9个粉料筒仓(4 个水泥筒仓、4 个粉煤灰/矿粉筒仓、1 个粉料添加剂筒仓),粉料在筒装过程中,原料由密封的散装车运至站内,通过管道进入筒仓时进料口在筒仓下方,罐装车通过气力输送将粉料送至筒仓,此时粉尘会随筒仓里的空气从筒仓顶部的排气孔中排出,以及原料输送至搅拌系统时,由于筒仓内物料落差,产生粉尘。本项目粉料筒仓顶部呼吸口均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每个筒仓均自带1套,共9套),粉尘经筒仓自带的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无组织排放,并对筒仓进行二次封闭。③搅拌粉尘:本项目原辅材料(水泥、粉煤灰、石子、砂子)以及外加剂按一****搅拌站搅拌,混合主机为连续运行,即进料和出料始终是连续性的。当原料由管道通过计量泵进入搅拌主机时,混合机的呼吸孔会有粉尘产生。项目设置2 套搅拌系统,项目为封闭搅拌楼,对搅拌主机各配置1套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采用除尘、清灰、粉尘回收利用三合一技术,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通过装置回落至搅拌机内,处理后的废气搅拌楼内无组织排放。由验收监测结果可知低浓度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平均值均符合《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61/941-2018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标准限值的要求;无组织废气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1小时浓度的差值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洗车台运输车辆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进入洗车台沉淀池循环使用。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空压机、除尘器风机、泵类等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本项目产噪设备均处于相对密封的作业场所,设备加装防震措施进行基础减振等,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固体废物:(1)除尘器收尘灰: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作为生产原料使用,不外排。 (2)实验室废弃样品:本项目试验室主要是对原材料和产品的物理性质进行检验,不存在化学试验,无试验废水,可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废润滑油、油桶及废手套:项目新增设备需定期维护保养,维护保养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润滑油、油桶及废手套,属于危险废物。经现场调查,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企业已按规范要求做好危废管理工作,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已和******公司签订委托协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规定。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时限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依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变更排污许可证,依据排污许可证制定、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建立健全各类环境管理、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等排污。 ②加强环境管理,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负责环境管理工作,加强职工的环境安全教育,安排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对各项环保设施进行管理维护,确保环保设施运转正常,同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定期组织演练,避免发生突发环境影响事件。 | 实际建设情况:①本项目在实行排污行为前已依法进行排污许可证变更,制定监测计划,建立环境管理制度等。 ②建设单位已设置环保管理机构,由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通知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环保部门备案。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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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除尘器 | 《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 | 机制砂骨料仓到搅拌楼砂石存储计量仓输送皮带共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5台(1#-5#);搅拌楼砂石存储计量仓到搅拌机输送皮带共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2台(6#-7#);粉料简仓顶部呼吸口均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每个简仓均自带1套,共9套,8#-16#)。 | DA130 12石出库皮带收尘、DA131 13石出库皮带收尘、DA132 机制砂出库皮带收尘、DA133砂石汇总皮带收尘、DA134砂石斗提头部收尘监测因子低浓度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平均值均符合《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61/941-2018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标准限值的要求;无组织废气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1小时浓度的差值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减振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本项目产噪设备均处于相对密封的作业场所,设备加装防震措施进行基础减振等,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 厂界四周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 1 | 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除尘器收尘灰、试验室废弃样品及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废手套、抹布等,除尘器收尘灰、试验室废弃样品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废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依托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妥善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对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 (1)除尘器收尘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作为生产原料使用,不外排。 (2)实验室废弃样品 本项目试验室主要是对原材料和产品的物理性质进行检验,不存在化学试验,无试验废水,可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废润滑油、油桶及废手套 项目新增设备需定期维护保养,维护保养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润滑油、油桶及废手套,属于危险废物。经现场调查,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企业已按规范要求做好危废管理工作,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已和******公司签订委托协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规定。 |
| 砂储存、骨料储存依托厂区现有厂区骨料与机制砂库;原料运输采用专用运输罐车由企业现有水泥生产线运输至厂区,外购粉煤灰采用专用运输罐车运输至厂区;公用工程及危废处置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在验收阶段砂储存、骨料储存依托厂区现有厂区骨料与机制砂库;原料运输采用专用运输罐车由企业现有水泥生产线运输至厂区,外购粉煤灰采用专用运输罐车运输至厂区;公用工程及危废处置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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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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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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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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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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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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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