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6〕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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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的请示》(惠综执发〔2026〕22号)及其附件收悉。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为居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经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区东大街老旧街区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
**市**区
三、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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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次**市**区东大街老旧街区提升改造项目包括:城市道路路面及道路两侧非机动车道提升改造,两侧破损人行道砖维修改造,破损路缘石更换,更换老旧路灯,两侧沿街台阶维修改造,建筑外墙面粉刷,增加机动车充电桩和城市文化小品等。
主要改造内容:
(一)东大街
花岗岩硬化重铺(含基础)8600平方米,两侧花岗岩道牙重铺(降低至外露5cm)430米,花岗岩硬化面层更换13800平方米,安装直流充电桩8座,交流充电桩12座,配套安装一台1600kVA****电站,配套铺设电缆并恢复路面,局部沿街建筑外立面装饰1800平方米,更换老旧路灯22基,灯杆上增设广告屏22个,更换路灯线路并恢复路面700米,东西大街和南北大街交叉口安装城市文化小品4座。
(二)西大街
**道路两侧人行道砖硬化13000平方米,**混凝土硬化800平方米。
(三)春摩商业街
花岗岩硬化铺设(含基础)2000平方米,两侧台阶维修5760平方米。
(四)新明珠百货街
花岗岩硬化面层更换2000平方米,楼宇亮化1200米,老旧街区外立面统一刷新改造2400平方米。
(五)巴塞女人街
花岗岩硬化面层更换4000平方米,楼宇亮化2100米。
(六)**路
**路两侧台阶维修1172平方米,****停车场花岗岩硬化面层更换8200平方米,安装直流充电桩8座,交流充电桩12座,配套安装一台1600kVA****电站,配套铺设电缆并恢复路面,更换老旧路灯24基,灯杆上增设广告屏24个,更换路灯线路并恢复路面750米。
(七)**大街(**路-福利路)
**大街(**路-福利路)两侧花岗岩硬化面层更换74160平方米,**大街(**路-福利路)两侧台阶维修9090平方米,**大街(**路-东大街)两侧非机动车道(5m宽)沥青面层改造9000平方米,**大街(**路-东大街)两侧人行道改铺节能砖(2.5m宽)5000平方米,安装直流充电桩24座,交流充电桩36座,配套安装两台2500kVA****电站及一台开关站,配套铺设电缆并恢复路面,更换老旧路灯134基,灯杆上增设广告屏134个,更换路灯线路并恢复路面3600米,恒产﹒摩尔骄子外立面改造粉刷外墙漆33000平方米。
(八)转盘改造(东大街-**大街)
翻建1.2米高围护栏杆260米,更换老旧路灯10基,灯杆上增设广告屏10个,安装转盘亮化及警示灯带4000平方米,转盘外圈花岗岩硬化更换200平方米,转盘路口安装城市文化小品5座。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市**区东大街老旧街区提升改造项目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6年4月-2027年12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5790.33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5203.12万元,其它费用311.48万元,预备费275.73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相关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不足部分地方财政自筹。
八、有关要求
(一)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三)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审定概算表
****管理局
2026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