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蓄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委托****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现将****蓄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积极参与并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蓄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省平****开发区化工二路中段****院内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项目拟投资9000万元,利用厂区北侧现有空置场地建设蓄电池生产线及配套辅助、环保设施,建成后年产铅酸电池50万kVAh,年产磷酸铁锂电池400MWh。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
项目已****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为2601-410455-04-01-290189。
现有在建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在建工程为3万吨/年废矿物油再生综合利用项目。其中再生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净化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产生的生产废水、生****处理站治理达标后与循环冷却废水一起通过厂****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各厂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随意外排。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86****9399
通讯地址:平****开发区化工二路中段****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com/s/1nFlGb0I-PLeqIwfvYZ9PRw 提取码: sd3w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为了解和听取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您可通过第四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公示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