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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保局转发**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进行****石材加工生产项目二次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市石井镇中泰(苏内)集控区中泰中兴路12号(石井中泰石材加工集中区)
建设性质:扩建
总 投 资:500万元
二、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中泰(石井****处理厂处理。
②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是切割、打磨、切边和造型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生产工序均采用湿法作业,确保运营期厂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标准(厂界排放浓度≤1.0mg/m3)
③噪声
项目经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确保项目运营期厂界的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昼间≤65dB)。
④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运营期产生的边角料、沉淀污泥及生活垃圾等,通过加强环境管理,注意固体废物的收集,使固体废物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固废经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四、具体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省****公司
建设单位:****
联系人:曾总
联系方式:134****2999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