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信息 | |
| 项目名称 **区****公司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置车间维修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 |
|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预公示 |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公告标段(包)编号 |
| 内容 | |
| **区****公司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置车间维修项目 招标文件预公示 项目概况 对渗滤液处置车间主厂房顶梁加固维修14米,填充墙维修210平方米,地面维修497平方米,排水沟维修56米,散水维修101.7平方米及主体结构进行抗震加固;附属厂房、库房填充墙维修49.05平方米,散水维修55.2平方米;消防泵房负一层内墙防水改造850平方米;室外**波浪桩70米,截排水渠200米,雨水管道130米,混凝土地面维修300平方米及护坡20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区****公司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置车间维修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标书代写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标书代写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163.com 邮寄地址:**自治区**市**金鼎**北区41号楼18号门市 邮编:021100(请注明“**区****公司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置车间维修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2月7日17:0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预公示期 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7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地址:**区北山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470-****3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自治区**市**金鼎**北区41号楼18号门市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156****9099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上发布。 附件: 【招标文件】**区****公司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置车间维修项目施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