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7482
传 真:0851-****1023
通讯地址:**省**市******生态环境局环****管理科
邮 编:561000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华西街道二桥捷运众合物流园 |
| 建设单位 | ****(个体工商户)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省**市**区华西街道二桥捷运众合物流园,属于**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仅依托现有厂房及其公用工程进行生产,共建设4条生产线(生产工艺相同),建成后年产8000吨改性塑胶母粒。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装修和生产设备安装,施工期废气应采取粉状物料遮盖、洒水降尘等措施,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期噪声应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废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统一收集后运输至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投配料工序废气经集气罩和袋式除尘器 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相应标准;挤出成型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和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原料筒仓粉尘经小型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食堂油烟由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所在建筑楼顶排放,排放标准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三)严格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待项目所在地市政污水管网建成后,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过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_T31962-2015)C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四)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应采取安装减震垫、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合格产品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会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回收站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建设;危废处置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标准。 (六)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内提出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等,避免发生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破坏周围生态环境等情形。并应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