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2-02 09:46 |
关于拟对****年产500吨水暖洁具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建示[2026]0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年产500吨水暖洁具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 项目名称 | ****年产500吨水暖洁具生产线技改项目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负责人 | 程龙河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120万元 | ||
| 建设地点 | **市清港镇工业产业集聚区 | 用 地 | 1330(租用建筑面积) | |||||
| 项目概况 | 租用**市****公司厂房实施生产,租用建筑面积约1330m2,购置数控车床、钻床、抛光机等国产设备实施生产,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500吨水暖洁具。 |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本项目位于**市清港镇工业产业集聚区,周边500m范围内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为东北侧距离约120m的盐业村、东南侧距离约260m的下湫村。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排****处理厂。 | |||||||
| 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 | 废气:抛光粉尘、去毛刺粉尘; 废水:生活污水; 噪声: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金属边角料、废抛光材料、集尘灰、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和手套等。 |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废气:①抛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②去毛刺粉尘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排风。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排****处理厂。 3、噪声:①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并对各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在正常工况下运行;②高噪声设备积极采取减振措施、设置减振基础;③合理安排车间内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设置于室内并远离厂界、敏感点布设。 4、固废:设一般固废间,分类收集,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金属边角料、废抛光材料、集尘灰、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设置危废暂存间,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和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一、公告时间:(2026年2月2日 ~ 2026年2月9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163.com
电话:0576-****0599 传真:0576-****0599
通信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