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3700吨酯化液改造项目环保公告

审批
浙江-绍兴-上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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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3700吨酯化液改造项目环保公告
2026.****.01

一、建设项目简述

(1)项目名称:年产23700吨酯化液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省杭****开发区现有厂区内

(4)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5)项目总投资:2867.046138万元(405.54万美元)

(6)劳动定员:本项目定员15人,均为现有员工,生产装置及相应的辅助部门四班三运转设置,全年生产时间300天。

(7)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本项目对“年产90740吨分散染料滤饼及6万吨液体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改造项目”中尚未建成的5010t/a黄棕酯化液(折存),“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中间体项目”中已建成的2440t/a红玉酯化液(折存)以及“年产17377吨分散染料中间体技改项目”中尚未建成的12000t/a深蓝酯化液(折存),合计19450t/a酯化液(折存)进行技术改造,并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各产品产能。改造后黄棕酯化液、红玉酯化液折存量上升,深蓝酯化液折存量下降,并新增N,N-二乙酰氧乙基苯胺酯化液、N,N-二乙酰氧乙基间甲苯胺酯化液、N-乙基-N-乙酰氧乙基苯胺酯化液三个小品种,改造后酯化液合计23700t/a(折存18479.16t/a)。

技改前后产品产能变化情况具体详见表1。

表1 技改前后产品种类及产能变化情况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技改前

技改后

产品量

折纯

产品量

折纯

1

黄棕酯化液

t/a

5369.18

5010

9300

7810.26

2

深蓝酯化液

t/a

12211.76

12000

9500

7485.65

3

红玉酯化液

t/a

2451.66

2440

4500

2928.14

4

N,N-二乙酰氧乙基苯胺酯化液

t/a

/

/

200

124.23

5

N,N-二乙酰氧乙基间甲苯胺酯化液

t/a

/

/

100

63.13

6

N-乙基-N-乙酰氧乙基苯胺酯化液

t/a

/

/

100

67.75

合计

t/a

20032.6

19450

23700

18479.16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2 建设项目周围主要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名称

坐标/m

保护

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方位

距厂界最近距离

X

Y

环境空气

园区生活区

296097

****971

居住区

~5000人

环境空气二类区

E

~1370m

东一区生活区

293586

****517

~3000人

N

~1990m

联合村

296335

****389

~2650人

SE

~1470m

世海村

294087

****916

~2540人

S

~2000m

**村

295962

****033

~2000人

SE

~1900m

**村

294687

****401

~3090人

S

~1470m

**村

296942

****658

~1552人

SE

~2250m

夏盖山村

295976

****432

~2889人

SSE

~2830m

地表水环境

规划河(金冠河)

地表水环境质量

III类

W

紧邻

地下水环境

厂址及其周边区域

地下水环境质量

未划分

/

/

声环境

厂界周边200 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类

/

/

土壤环境

厂区内及厂界外200 m范围内

土壤环境质量

/

/

/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本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减去“以新带老”削减源并叠加现状浓度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乙酸、非甲烷总烃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废气污染物排放方案可行,对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

非正常工况下,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符合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但占标率较正常排放有所增大。本环评要求企业在日常生产中,必须加强废气处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严禁此类非正常事故的发生。

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实施后厂区不需要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公司污水站处理满足纳管标准后,经****处理厂处理后排**湾,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因此基本上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水质造成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

只要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集中收集和工艺废水处理工作,同时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特别是对罐区、固废堆场和生产装置区的地面防渗工作,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可知,该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墙壁隔声和距离衰减后的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厂区位于杭****开发区内,厂界四周没有紧邻的居住区,因此厂界噪声达标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固废影响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粘有危化品的废包装材料、精馏残液、离心废渣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因此只要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6)土壤环境影响

根据类比分析可知,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沉降对评价区域内表层土壤质量影响不大,本项目实施后评价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可维持现状。同时本报告要求企业严格做好易污染区域地面的防渗、防漏及防腐保护,并加强日常监管和维护,一旦发生设备破损泄漏或地面防渗层破坏,应及时检修,必要时停止生产,将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并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壤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后续的维护或修复工作。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本项目实施后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3。

表3 该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

分类

类别

对策措施说明

废气

有组织

(1) 黄棕酯化液水洗分层、脱水废气,深蓝酯化液、红玉酯化液、N,N-二乙酰氧乙基苯胺酯化液、N,N-二乙酰氧乙基间甲苯胺酯化液、N-乙基-N-乙酰氧乙基苯胺酯化液脱水、酯化、脱酸废气以及固体羟化物熔化、打料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处理后排放。

(2) 黄棕酯化液酯化、脱酸以及醋酸回收废气经一级碱喷淋处理后进入RTO焚烧设施经水喷淋+RTO焚烧+两级碱喷淋处理后排放。

无组织

加强装置密闭性,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废水

废水收集系统

厂区实行污污分流系统和雨污分流系统,污水走高架,雨水走明渠;车间设置车间污水收集槽,工艺废水采用高架管道输送;

废水处理系统

****公司污水站生****园区污水管网。

泰盛污水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5万t/d,采用中和+厌氧/缺氧/好氧生化+化学氧化法处理工艺。

固废

综合

对废物进行分类,可利用的要综合利用,无法利用的可采取焚烧或填埋方法;分类收集,建设规范的暂存场地,防止固废的二次污染。

危废

精馏残液、粘有危化品的废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焚烧处置,离心废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填埋处置。

风险

厂区

****公司现有已建总容积3900m3事故应急池(北厂区400m3、500m3,南厂区3000m3),可满足本项目事故应急的需要。

噪声

车间

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的同时应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对风机风管进出口设消声器,冷冻机设减振器,消声器。

其他

企业应按照“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等文件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安全评价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开展设计和安全评价工作。

五、环评报告书结论

****集团****公司****年产23700吨酯化液改造项目。本项目选址位于杭****开发区,该地区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环境条件较为优越,符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国土空间规划等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实施后排放的污染物总量通过“以新带老”内部平衡;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符合杭****开发区规划环评的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com/)和项目周边各敏感点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地址:杭****开发区纬三路15号

地址:**省**市万塘路317号华星世纪大楼503

联系人:方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75-****2151

联系电话:0571-****7977

审批环保部门:****环境局

当地环保部门:****环境局**分局

联系地址:**市越**洋**路699****中心

联系地址:******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5-****4937

联系方式:0575-****5093

八、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环境局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进行公开供查阅。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单位:****(盖章)

2026年2月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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