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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12363XP | 建设单位法人:林海峰 |
| 潘琪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社区东门瑞龙苑12幢1618# |
| ****区北山路电力配套管廊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46-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53-E4853-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 经度:118.59909,118.59964,118.60164,118.60193,118.60346,118.6045,118.60527,118.60624,118.60679,118.60825,118.60874,118.60911,118.60958,118.61001 纬度: 24.9347,24.93484,24.93093,24.93046,24.92929,24.92835,24.92759,24.92647,24.92594,24.92531,24.92509,24.92521,24.92522,24.9248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12 |
| 泉环评〔2023〕表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860 |
| 5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12363X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益琨(**)****公司 |
| 913********7224599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 无 | 竣工时间:2025-07-1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44342.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线路起于**110kV北门变西侧新立**郊22#电缆终端塔(北山**侧路外30m),止于路口东侧林地中新立城郊线改接1#电缆终端塔(距齐云路约100m)。**110kV双回电缆线路管廊长约1.64km(电缆铺设及其运营期影响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线路起于**110kV北门变西侧新立**郊22#电缆终端塔(北山**侧路外30m),止于路口东侧林地中新立城郊线改接1#电缆终端塔(距齐云路约100m)。**110kV双回电缆线路管廊长约1.64km(电缆铺设及其运营期影响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定位放线→电缆沟槽开挖→清槽→垫层施工→管廊施工→回填土→恢复原路面→竣工清理。 | 实际建设情况:定位放线→电缆沟槽开挖→清槽→垫层施工→管廊施工→回填土→恢复原路面→竣工清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详见验收调查报告表中的表6 | 实际建设情况:详见验收调查报告表中的表6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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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电缆沟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综合利用。 | (1)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集中堆放,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电缆沟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综合利用。 |
| 1 | (1)避让措施 合理规划施工场地、施工临时道路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施工车辆应避开景区一级保护区。 (2)减缓措施 ①应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制定出对清源山景区景观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影响最小且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防止碾压和破坏临时施工区范围之外的植被和树木。在布点布线时要认真查勘现有道路,注意与周围地形协调,尽可能减少施工期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②在风景区内施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并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规要求,风景名胜区的主体功能是保护国家重要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自然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 ③在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红线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方面的知识宣传和教育,增强他们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以便使他们在施工过程中,做到保护野生动植物。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动物繁殖期。在施工期,采用噪声较小的施工机械,合理组织施工行为,应尽量减少噪声对鸟类及其他动物的影响。施工期间如发现珍稀保护动物应采取妥善措施进行保护,特别是在林区附近区域,一旦发现珍****管理部门,采取适当措施保护,不得杀害和损伤珍稀保护动物。对受伤的珍稀动物应及时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及时救治。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确保在临时施工红线范围内施工。施工期间要保护好生态环境,严禁猎杀野生动物。 ④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场地平整**行表层土剥离,用于后期场地绿化覆土,剥离的表层土集中堆放,在堆体四面坡脚采用填土编织袋进行临时维护。基础开挖时,尽量减少对原状土和植被的破坏,在林区内适当缩小施工范围及临时堆放点的面积;合理布设截水沟、排水沟,截排水沟出口应与天然通道进行顺接,减少植被砍伐,必要时布设块石防护或修建消力池。开挖出来的土石方严禁随意抛置,尽量堆放在作业区周边作回填土之用。施工完毕尽快恢复原地形地貌,并使用乡土树种进行绿化,严禁使用五瓜金龙、银合欢、光荚含羞草、马缨丹等外来物种。 ⑤施工期间采用原有道路运送材料,材料由人力和畜力运送至临时施工红线范围内,尽量保护周围地表和植被不受破坏;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规范。对于沿线珍贵保护植物物种能避绕的必须避绕,不能避绕的应在专业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下进行异地移栽,施工中要严格监控保护植物生长状况,并将其纳入竣工验收之中。 ⑥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施工营地、临时堆料(渣)场以及排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固体废物。 ⑦加强木质包装材料运输的监管,严禁将未经检疫的****风景区范围内,以防止松材线虫以及其他森林病虫害进入生态敏感区。 ⑧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路面及路基植被,避免发生路基沉陷等不良地质现象。 ⑨电缆排管及电缆沟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密目网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 ⑩****管理部门增加巡护频率。****管理部门加强对保护区内项目重点施工地段的巡护频率,在整个施工期间,****管理部门共同检查保护目标的生存状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施工人员的保护行为。同时与施工单位的环保管理人员联合对保护对象实施管护。 (3)恢复与补偿措施 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除复耕外对于立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应预留环保资金,选择购买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4)管理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 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③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④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生产区域、项目部附近,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 已落实 通过查阅工程相关资料,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做好各项避让措施、减缓措施、恢复和补偿措施等,具体如下: (1)避让措施:封闭施工道路,合理规划施工场地、施工临时道路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施工车辆未进入景区一级保护区。 (2)减缓措施:①制定出对清源山景区景观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影响最小且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防止碾压和破坏临时施工区范围之外的植被和树木。在布点布线时认真查勘现有道路,注意与周围地形协调,减少施工期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②在风景区内施工期间,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并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规要求,风景名胜区的主体功能是保护国家重要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自然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未有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③施工前,已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红线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方面的知识宣传和教育,增强他们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在施工过程中,做到保护野生动植物。施工时间避开动物繁殖期。施工期,采用噪声较小的施工机械,合理组织施工行为,减少噪声对鸟类及其他动物的影响。施工期未发现珍稀保护动物和受伤的珍稀动物;④施工过程中注意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场地平整**行表层土剥离,用于后期场地绿化覆土,剥离的表层土集中堆放,在堆体四面坡脚采用填土编织袋进行临时维护。基础开挖时,减少对原状土和植被的破坏,在林区内适当缩小施工范围及临时堆放点的面积;合理布设截水沟、排水沟,截排水沟出口应与天然通道进行顺接,减少植被砍伐,必要时布设块石防护或修建消力池。开挖出来的土石方未随意抛置,均堆放在作业区周边作回填土之用。施工完毕均已恢复原地形地貌,并使用乡土树种进行绿化,未使用五瓜金龙、银合欢、光荚含羞草、马缨丹等外来物种;⑤施工期间采用原有道路运送材料,材料由人力运送至临时施工红线范围内,保护周围地表和植被不受破坏;施工严格按设计规范。对沿线珍贵保护植物物种进行避让;⑥未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施工营地、临时堆料(渣)场以及排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固体废物;⑦严格监管木质包装材料的运输,未将未经检疫的****风景区范围内,防止松材线虫以及其他森林病虫害进入生态敏感区。⑧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路面及路基植被,未发生路基沉陷等不良地质现象;⑨电缆排管及电缆沟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开挖临时堆土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密目网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⑩施工期间,****管理部门共同检查保护目标的生存状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施工人员的保护行为。 (3)恢复与补偿措施: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除复耕外对于立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预留环保资金,选择购买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未引入外来物种。 (4)管理措施:①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②施工前,施工单位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③在施工设计文件中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④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
| 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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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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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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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除复耕外对于立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应预留环保资金,选择购买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已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除复耕外对于立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预留环保资金,选择购买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未引入外来物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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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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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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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