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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征收公告(****) ****土地征收公告(****) |
| 发布日期: 2026- 02- 02 09 : 46 |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至**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湖雾镇至南塘枢纽、**枢纽至北白象段工程经国务院批准,自然**部于2025年12月14日作出自然资函〔2025〕858号《自然**部关于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至**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湖雾镇至南塘枢纽、**枢纽至北白象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批准建设用地81.9719公顷,其中征收集体土地81.1075公顷(计1216.6125亩)。 二、征收土地用途、被征地单位、面积、地类情况等(详见附件),被征收土地的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附后)。 三、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补偿费按照《****关于重新公布**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乐政发〔2023〕24号)和《****关于调整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乐政发〔2021〕10号)等有关标准执行,实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 2.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乐政发〔2020〕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采用货币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式进行安置。 四、征地工作由****规划局****政府****办事处)具体实施。 五、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张贴次日起算。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053 联系地址:**市宁康东路98号(****规划局) **** 2026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