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3006
联系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淳口镇杨柳村101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 项目概况 | ****选址于**市淳口镇杨柳村101号,于2024年7****商贸有限公司空置标准厂房,主要从事货架生产,项目占地面积5245.92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年产不锈钢货架2.5万个。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处理厂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机加工金属碎屑及粉尘产生量小,且质量较重,车间内沉降,清扫收集后做一般固废处理;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木板下料切割粉尘采用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与喷塑粉尘经配备脉冲反吹滤芯回收系统回收后共用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固化废气和封边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监控点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 (3)声环境影响控制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对各功能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影响控制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金属碎屑边角料、废烘干挂钩****公司回收处理;回收的塑粉交原料厂家回收处置;板材边角料、收集木屑粉尘外售生物质颗粒生产厂家作为原料使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含油手套抹布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办公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环境局**分局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