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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2-0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开内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2月2日我局对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作出审批决定的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4-****301 传 真:0354-****301
通讯地址:**县**街 邮政编码:031800
2024.****.23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 1 | ****关于**县粤能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榆环函[2025]14号 | 2025.4.25 | |
| 2 | ****关于山****公司年产2000吨小分子肽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榆环函[2025]38号 | 2025.9.16 | |
| 3 | ****关于**县南屯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榆环函[2025]44号 | 202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