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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
关于拟审批****医养结合能力提升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9-****201
通讯地址:**省****服务大厅 **路49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项目名称 | ****医养结合 能力提升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 建设地点 | **县**镇**** 新院区内 |
| 公示日期 | 2026.2.2 - 2.6(五个工作日) |
附件:环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