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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位置位于**市**县,**路,沙门路,S223****处理站至埭下村枫埠大街)。
工程总占地面积21222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80m2,临时占地面积21042m2。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DN800玻璃钢钢管1025.75m,DN800螺旋焊接钢管(压力管)629.94m,DN900压力管2407.57m,DN900顶管1291.24m,DN900压力管1621.45m,DN1200顶管196.04m。污水管管径D400mm—D1200mm总长度7628.01m。检修口46座,阀门井7座,Ф7000沉井工作井3个,Ф5000沉井接收井4个,****泵站一座,路面、绿化修复等工程量。
工程实际于2024年1月5日开工建设,2025年9月29日竣工预验收,建设期21个月。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强化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项目建设单位****于2026年01月22日,在永****设计院一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县****处理站至枫埠大街污水干管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验收组认为:**县****处理站至枫埠大街污水干管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永****设计院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