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饮水器 | 史密斯BZR800 S5 学校大水量 高效杀菌 反渗透智能待机 商用净水直饮一体机 直饮机商用反渗透饮水平台 | 史密斯 | BZR800-S5 | 台 | 4 | 否 | 是 | 是 | 1、产品尺寸:≤1200×450×1300(±50mm)2、整机主体采用拉丝不锈钢SUS430,美观,耐用;积水盘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并具有自动排水功能3、出水口数量:4个(4龙头可调节温/开)4、龙头间距(mm):≥350mm,取水不拥挤5、采用五级以**精度反渗透过滤系统,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6、具有更加稳定的单泵单膜净水系统7、具有滤芯寿命报警功能8、产品整机有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批件上的型号须与所投产品铭牌的型号一致),且批件中的申请单位与生产单位一致;投标产品具有3C/CQC认证证书(证书上的型号须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9、过滤系统所有滤芯具有市级及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10、产品核心零部件(水箱、PE水管、不锈钢热罐)均采用食品级材质,并具有相应检测报告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11、具备定期开关机功能,更能实现节水节电12、采用触摸式出水按键设计13、具有自动待机、一键排空功能14、具有防漏电、防漏水、防溢水、防干烧、防烫伤、高压保护、电路保护设计,15.所投产品制造企业需要拥有净水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16.所投产品制造企业具有CNAS****实验室,并提供不少于三项精密仪器的校准证书;17.所投产品制造企业有相关产品保险投保保单或保险合同、证书等;18.所投产品制造企业需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依据为GB/T 23331-2020或IS050001:2018或RB/T108-2013;19.所投产品制造企业需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依据为GB/T 45001或IS0 45001;20.所投产品制造企业需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依据为GB/T24001或ISO 14001;21.所投产品制造企业需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依据为GB/T19001或ISO 9001;22.所投产品制造企业需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23.产品涉水零部件-不锈钢波纹管、热罐:不锈钢波纹管、热罐均满足《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4806.9-2023标准要求, 接触食品的表面清洁,镀层无开裂、剥落,焊接部光洁,无气孔、裂缝、毛刺。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异臭。砷(As)、镉(Cd)、铅(Pb)、锑(Sb)、铬(Cr)、锰(Mn)、镍(Ni)等各项杂质元素和合金元素迁移量均不得检出。投标人需提供由通过CMA或CNAS认证机构出具的加盖CMA或CNAS印章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要求内容能体现满足上述要求)24.产品涉水零部件-三通/止水阀、水箱、水管、膜端盖、水泵壳、中心管、水路板、滤瓶、滤芯结构件均满足《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7-2023标准要求,色泽正常,无异臭、不洁物;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无浑浊、沉淀、异臭等感官性的劣变;脱色实验阴性;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不得检出。投标人需提供由通过CMA或CNAS认证机构出具的加盖CMA或CNAS印章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要求内容能体现满足上述要求)25.所投产品需报产品销售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提供专职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需保证电话技术支持服务响应要求7*12小时、出现故障问题需4小时上门维修26.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到货并安装完毕由采购单位按照项目需求逐条验收,验收不合格导致的退货,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成交后须提供产品有效的检测报告(电子版或纸质版) |
供应商报价详情
采购人意见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