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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208564M | 建设单位法人:荣兆明 |
| 强毅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开发区钱桥配套区景盛路15号 |
| 关键部件硬齿面高精度静音齿轮生产线技术改造(技术改造)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53-C3453-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经济开发区钱桥配套区景盛路15号 |
| 经度:120.201389 纬度: 31.587500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17 |
| 锡行审环许〔2024〕50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8564M001X |
| 2025-04-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400 |
| 15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208564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208564M | 验收监测单位:无****集团****公司 |
| 913********343520T | 竣工时间:2025-05-15 |
| 2025-08-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30 |
| 2025-12-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publicity2.asp?nlt=1774 none=17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精密齿轮130万套(年产汽车发动机精密齿轮50万套、高效汽油发动机精密齿轮55万套、高精度齿轮25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精密齿轮125万套(年产汽车发动机精密齿轮50万套、高效汽油发动机精密齿轮55万套、高精度齿轮20万套)(第一阶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精密齿轮生产线:钢材-金加工-渗碳-淬火-一次清洗-回火-自然冷却-二次金加工-达标-二次清洗-浸防锈油-检验-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精密齿轮生产线:钢材-金加工-渗碳-淬火-一次清洗-回火-自然冷却-二次金加工-达标-二次清洗-浸防锈油-检验-成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喷淋废液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零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后,****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热处理工序(渗碳、淬火、回火)采用电加热。碳氢清洗剂、改性醇在工作状态下VOCs含量满足《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表1相关限值要求。热处理废气、清洗废气、金加工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废气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表2、表3,**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2728-2020)表1、表3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固废: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规定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全厂已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新增的喷淋废液委托******公司处置。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接管至**市****公司集中处理。排放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全厂只有1个污水接管口和2个雨水排放口。废气:本次验收项目热处理工序(渗碳、淬火、回火)采用电加热。碳氢清洗剂、改性醇在工作状态下VOCs含量满足《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表1相关限值要求。本次验收项目金加工、清洗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渗碳、淬火、回火工段排放的甲醇、非甲烷总烃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表3标准;渗碳、淬火排放的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内标准排放限值,无组织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标准。噪声: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验收检测期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固废:已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零排放。一般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已委托**市****公司、**市****公司、******公司、******公司等进行安全处置,并已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固体废物在厂区的堆放、贮存、转移等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2.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雨水切断阀。 | 实际建设情况:1.已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并已按要求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2.企业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已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11月5日取得备案表,备案号为320206-2024-365-L,并按照要求进行定期演练。企业已设雨水切断阀。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2855 | 0.4536 | 0 | 0 | 0.285 | 0.285 | |
| 0 | 0.1228 | 1.576 | 0 | 0 | 0.123 | 0.123 | |
| 0 | 0.0882 | 0.1432 | 0 | 0 | 0.088 | 0.088 | |
| 0 | 0.0091 | 0.0119 | 0 | 0 | 0.009 | 0.009 | |
| 0 | 0.1034 | 0.1692 | 0 | 0 | 0.103 | 0.103 | |
| 0 | 0.0914 | 0.832 | 0 | 0 | 0.091 | 0.091 | |
| 0 | 21124 | 28800 | 0 | 0 | 21124 | 2112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2964 | 0 | 0 | 0 | 0 | / |
| 0 | 0.2448 | 0.2799 | 0 | 0 | 0.245 | 0.245 | / |
| 0 | 0.4805 | 0.9967 | 0 | 0 | 0.48 | 0.48 | / |
| 0 | 0 | 0.209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的排放浓度及pH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表1中A级标准限值 | 化粪池+生化池 | 化学需氧量浓度40~47mg/L、悬浮物浓度27~39mg/L、氨氮25.1~36.8mg/L、总氮30.3~40.1mg/L、总磷2.65~3.56mg/L |
| 1 | 二次清洗、浸防锈油(机械车间一清洗间)工序废气:(浸防锈油槽:自带油雾分离+活性炭,清洗设备:自带活性炭)+水喷淋+活性炭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 | 二次清洗、浸防锈油(机械车间一清洗间)工序废气:(浸防锈油槽:自带油雾分离+活性炭,清洗设备:自带活性炭)+水喷淋+活性炭 | 非甲烷总烃浓度8.26~8.40mg/m3 | |
| 2 | 渗碳、淬火、回火、一次清洗(热处理车间)工序废气:燃烧+文丘里湿式分离器 | 渗碳、淬火、回火工段排放的甲醇、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渗碳、淬火排放的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内标准排放限值 | 渗碳、淬火、回火、一次清洗(热处理车间)工序废气:燃烧+文丘里湿式分离器 |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甲醇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浓度4.40~21.4mg/m3 | |
| 3 | 金加工、二次金加工(热处理车间)工序废气:脉冲滤筒除尘器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 | 金加工、二次金加工(热处理车间)工序废气:脉冲滤筒除尘器 | 颗粒物浓度:ND~6.3mg/m3 | |
| 4 | 二次清洗、浸防锈油、金加工、二次金加工(三期车间)工序废气:(滚齿机、插齿机、珩齿机等:自带油雾净化,清洗机及浸防锈油槽:自带活性炭)+油雾分离器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 | 二次清洗、浸防锈油、金加工、二次金加工(三期车间)工序废气:(滚齿机、插齿机、珩齿机等:自带油雾净化,清洗机及浸防锈油槽:自带活性炭)+油雾分离器 | 非甲烷总烃浓度1.66~1.98mg/m3 | |
| 5 | 二次金加工(附房)工序废气:湿式除尘器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 | 二次金加工(附房)工序废气:湿式除尘器 | 颗粒物未检出 | |
| 6 | 二次金加工(附房)工序废气:脉冲滤筒除尘器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 | 二次金加工(附房)工序废气:脉冲滤筒除尘器 | 颗粒物未检出 | |
| 7 | 二次金加工(附房)工序废气:脉冲滤筒除尘器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 | 二次金加工(附房)工序废气:脉冲滤筒除尘器 | 颗粒物浓度9.8~19.5mg/m3 |
| 1 | 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敏感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 | 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 厂界噪声各测点昼夜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敏感点昼夜间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 |
| 1 |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规定要求。 | 已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零排放。一般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已委托**市****公司、**市****公司、******公司、******公司等进行安全处置,并已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固体废物在厂区的堆放、贮存、转移等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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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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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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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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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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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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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