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循环经济发展和**综合利用专项扶持项目的通知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商务委、****村委、****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容局,各区发展改革委:

根据《**市循环经济发展和**综合利用专项扶持办法(2021版)》(沪发改规范〔2021〕13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市“免申即享”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2026年循环经济和**综合利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扶持办法》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申报项目应主要围绕工业、城建、农林和生活等领域的废弃物**化综合利用和废旧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电产品再制造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及布局导向、符合本市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行业发展规划、示范和推广作用明显,能够合理利用**,环境效益显著。

(二)申报项目应以利用本市产生的废弃物为主,项目的能源利用效率处于本市同行业领先水平;如相关产品在国家或本市有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原则上应达到先进值要求。

(三)申报项目应于2025年1月1日后建成投产且稳定运行,已发挥**环境效益,并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要求和规定办结环保等竣工验收相关手续,审批文件、环保竣工验收公示材料等齐备。

(四)符合《扶持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组织

****市属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并进行初审;区属单位及其他单位申报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区发展改革委受理并进行初审。凡申报过循环经济领域中央资金支持的项目无需主动申报,直接进入项目审核流程。

请市区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按照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认真组织遴选本行业、本地区的申报项目,切实提高报送项目质量。

(二)申报材料

根据《扶持办法》要求,市区各相关部门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行业、本地区项目申报函(按项目初审情况排序并加盖公章);

2、所有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申报材料具体报送要求详见附件)。

四、材料报送

请市区各相关部门于2026年5月29日前将本行业、本地区项目申报函和项目申报材料送****中心(**市**区**路2716号T3楼4层)。

我们将按照《扶持办法》要求,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遴选,确定2026年**市循环经济发展和**综合利用专项扶持计划。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张明慧 ****3908

****中心 姚 蔚 134****5742

附件:**市循环经济发展和**综合利用专项扶持项目申报指南(2026年)

****

2026年1月30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02
招标预告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项目的通知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