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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电扶梯系统集成采购及安装服务(包件二)
澄清文件
各潜在申请人:
现将本项目澄清内容发布如下,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一、澄清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部分 (一)投标函“√方式二:暂定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税率为 ,分项固定单价报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修正为:“√方式二:暂定不含税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税率设备费为 、服务费为 ,分项固定单价报价详见《分项报价表》”。设备费税率为13%、服务费税率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填报(3%或9%)。
2、本项目按照不含税价格进行评标,投标总报价、各清单项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不含税限价。
3、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调整为2026年2月5日10时30分。加急标书代写
上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发布的内容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