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河支流三原县清河城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审批
陕西-咸阳-三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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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2-02

项目名称 渭河支流**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段 占地面积
(平方米)
****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李鹏
联系人 康恒祖 联系电话 029****2929
项目投资(万元) 5528 环保投资(万元) 2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建设内容及规模 生态护岸建设:河道左、右岸各**1.6km铅丝石笼生态护岸。生态步道建设:**4.5m宽沥青道路4.1km,其中左岸1.6km,右岸1.6km,连接路0.9km。生态隔离带建设:生态步道和土质边坡之间建设生态隔离带,绿化种植乔木、灌木、草本花卉共3.84万m2。河道垃圾清理:对治理范围内垃圾进行清理,清理总量7.38万m2。岸坡垃圾清理:对右岸7000m2岸坡垃圾进行修整,并覆土绿化。人行栈桥建设:在治理段上、下游各建钢结构人行栈桥1座,上游桥长80m,下游桥长106m。室外照明设施建设:**庭院灯112套;**草坪灯119套,**投光灯46套,**配电箱2套。景观浇灌系统建设:**灌溉管道3.2km,集水井20座,取水阀50座。附属设施建设:**公共厕所2座,垃圾箱16个。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采取入沉淀池沉清措施后通过市政污****处理厂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采用统一收集运送至建筑垃圾**化回收利用场
噪声 有环保措施:
进行封闭施工,合理控制施工时间,避免噪音影响
承诺:**** 李鹏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鹏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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