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篱笆镇樊寨村年产2000吨卤制系列产品(花生、鸡爪等)项目施工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 项目名称 |
篱笆镇樊寨村年产2000吨卤制系列产品(花生、鸡爪等)项目施工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地址 |
**市**县篱笆镇政通路106号 |
| 招标联系人 |
陆主任 |
联系方式 |
0558-****001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市**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苑综合体南三楼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李蒙 |
联系方式 |
0558-****098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1、本项目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九、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李工”修改为“项目负责人:李蒙”。 2、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修改为“项目负责人”。 3、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2.投标人应依法行使自己的异议、投诉权利。对于恶意异议投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市公共**交易网注册用户资格,有关部门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修改为“2.投标人应依法行使自己的异议、投诉权利。对于恶意异议投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部门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
| 开标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