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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政府关于镜洋镇石**景区北门沿线景观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镜政〔2025〕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补齐生态景观短板、完善石**文旅配套基础设施,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镜洋镇石**景区北门沿线景观改造提升项目(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镜洋镇**村、墩头村。
四、项目单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石**景区北门镜洋镇**村至墩头村段两侧进行环境整治、建设路边排水管650米、沉沙井和溢流井等,对沿线林下空间进行复绿及景观改造提升。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5.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4.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万元,基本预备费7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1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改革局
2026年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