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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思****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699262E | 建设单位法人:周群飞 |
| 付丽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 **市**县黄花******花园区 |
| ****年产1025万片SPG玻璃建设项目第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0-电子器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79-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县黄花******花园区 |
| 经度:113.16567 纬度: 28.2344 | ****机关:****开发区管****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15 |
| 长环评(长经开)〔2025〕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5-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20.7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蓝思****公司 |
| 914********699262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4********646817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646817Y | 竣工时间:2025-07-01 |
| 2025-07-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01 |
| 2026-01-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厂区内玻璃产品改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厂区内玻璃产品改扩建项目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SPG玻璃产品1025万片/年 | 实际建设情况:SPG玻璃产品307.5万片/年 |
| 项目属于阶段性验收,未超过最大产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白玻加工:蚀刻导边/激光导边、减薄、加压、丝印、反抛等; PET膜加工:贴膜、丝印烘烤、贴胶、裁切等; 组装贴合:贴合脱泡、裁切、贴膜、喷码等; 氢氟酸储罐(吨桶)、硫酸储罐(吨桶):储存 | 实际建设情况:白玻加工:蚀刻导边/激光导边、减薄、加压、丝印、反抛等; PET膜加工:贴膜、丝印烘烤、贴胶、裁切等;组装贴合:贴合脱泡、裁切、贴膜、喷码等;氢氟酸储罐(吨桶)、硫酸储罐(吨桶):储存,氢氧化钠储罐储存 |
| 本次阶段性验收白玻加工暂无曝光、显影、激光导边工艺,未新增产品品种及工艺,氢氟酸、硫酸等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未发生变化,氢氧化钠储存方式由原环评桶装改为储罐储存,未新增污染物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区域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制。含氟水、酸碱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方可通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须收集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方可通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涂布、丝印、PET印刷等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系统进行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蚀刻、减薄、酸抛、反抛等工序酸性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并定期进行设备检修维护 ;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售、回收或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各类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3号污水站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外排市政管网。项目2厂涂布、PET印刷、喷码等有机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系统进行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一期辅房丝印、涂布等有机废气经3套二级活性炭系统进行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2厂蚀刻、减薄、酸抛、反抛等工序酸性废气经1套两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一期辅房蚀刻、减薄、酸抛、反抛等工序酸性废气经1套两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并定期进行设备检修维护;危险废物交由瀚洋、****公司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本阶段验收白玻加工工序不包含曝光、显影、激光导边工序,不产生相应工序污染物,项目排气筒高度高于环评设定高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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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338 | 3.767 | 203.643 | 0 | 0 | 136.105 | 3.767 | |
| 13.234 | 0.377 | 20.363 | 0 | 0 | 13.611 | 0.3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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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依托现有厂区内污水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 《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排放标准限值 | 依托现有厂区内3号污水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 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16日,******公司对****黄花厂区2号、3号污水站总排口进行了取样检测 |
| 1 | 曝光、涂布、丝印、PET印刷、喷码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须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由25米高排气筒排放;蚀刻、减薄、酸抛、反抛等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含氟废气、硫酸雾)须收集经“两级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由25米高排气筒排放;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 | 颗粒物、硫酸雾、氟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经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1限值,苯系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限值,厂界和厂区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附录A标准。 | 项目2厂涂布、PET印刷、喷码等有机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系统进行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一期辅房丝印、涂布等有机废气经3套二级活性炭系统进行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本阶段验收未产生曝光有机废气;2厂蚀刻、减薄、酸抛、反抛等工序酸性废气经1套两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一期辅房蚀刻、减薄、酸抛、反抛等工序酸性废气经1套两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 | 2025年8月6日-12日******公司对****黄花厂区排气筒进出口进行了取样检测,2025年8月7日-8日对****黄花厂区进行了无组织废气监测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并定期进行设备检修维护 |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 类标准限值要求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并定期进行设备检修维护 | 2025年8月6日-8日,******公司对****黄花厂区厂界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 |
| 1 | 废油墨及油墨桶、废稀释剂及废稀释剂桶、沾染氟化物的废物、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光刻胶、废显影液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回收或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1、厂区建有一固体废物暂存间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其建设满足“三防”要求。 2、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 3、包装材料、废UV解粘耐酸胶带、废叠片胶、废玻璃、废膜、废光学胶等交由**市辉腾****公司处理,废硝酸钾交由****公司处理,废油墨及桶、废稀释剂及桶、废活性炭、废切削液等交由******公司、**华新****公司、******公司处置,废水处理污泥交由**市****公司处置,沾染氟化物的沉渣交由******公司处置。 4、危险废物转移已依法办理危险废物 移联单手续。 |
| 1 | 环境风险防范。你公司应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及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厂区加强了环保和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并明确了责任人,已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已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厂区内危废间已设置防渗措施、危废间外设置有应急池,供液房地面采用防腐蚀的硬化地面,并采取了防渗措施,供液房设置围堰,围堰容积为一个储罐全部泄漏的容积,厂区已设置应急事故池,可收集事故状态下废水/液),已制定厂区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修编 |
| 依托现有厂区内一般工业固废间、危废间,3****处理站、化学品仓库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现有厂区内一般工业固废间、危废间,3****处理站、化学品仓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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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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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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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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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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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按证排污,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建立规范化的环境管理合账。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及时登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报备公示。应按照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厂区已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开展自行监测,正在开展竣工验收,公司已变更了排污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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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