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2000吨陶瓷纤维制品加工项目

审批
江苏-徐州-沛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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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322MACMNPLU10周永强
李俊菊**省**市**
**市**智能****工业园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2000吨陶瓷纤维制品加工项目****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89-C3089-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 ******
经度:116.948056 纬度: 34.783333****环境局
2025-07-11
徐沛环项表〔2025〕52号****0322MACMNPLU10001X
2023-12-3131000
500****
****0322MACMNPLU10江****集团****公司
****0300MA1W62R08L******公司
****0300MA1P69LY042025-12-01
2026-01-062026-02-02
https://www.****.com/news/2187.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C3089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C3089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设12000吨陶瓷纤维制品加工项目分期验收,一期建设6000吨陶瓷纤维制品,二期建设6000吨陶瓷纤维制品
和环评一致,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混料一成型一烘干一切割、雕刻一包装混料一成型一烘干一切割、雕刻一包装
和环评一致,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建设厂区排水系统。 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产废水经“一体化过滤装置‘气浮沉淀+过滤’工艺”处理后回用混料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调节+沉淀+一体化MBR’工艺”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各排气筒不得低于报告表所列高度。 本项目生产车间混料、打磨、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1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生产车间西侧烘干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本项目生产车间混料、打磨、切割工序未被收集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 提高收集效率、提高工人的操作水平、严格控制操作规程等防治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混料、打磨、切割工序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 3、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需采取合理布局、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要求。 4、加强对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及综合利用,在堆存期间要按照国家规定采取防护措施,严禁乱堆乱放。 废包装材料、纤维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以及废石英砂等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贮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处置。 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废矿物油、废油桶收集后贮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含油抹布及手套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全部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危险废物的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生活垃圾管理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要求执行。已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建设排水系统。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二期依托一期建设的废水处理装置。生产废水经“一体化过滤装置‘气浮沉淀+过滤’工艺”处理后回用混料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气浮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已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验收监测报告((2025)皓检(综合)字第(287)号),二期建设后各类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气筒不低于报告表中高度。 二期依托一期建设的废气处理装置和排气筒。 混料、切割废气经管道收集和密闭收集的打磨废气一并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二期实际建设中生产车间混料、打磨、切割工序废气由集气罩收集改为管道收集和密闭收集,提高了收集效率,减少了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结果((2025)皓检(综合)字第(287)号)表明:二期建设后在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也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790-2025)表1相关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标准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3中标准限值,也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790-2025)表4相关排放限值。 项目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绿化吸声等降噪措施。 验收监测结果((2025)皓检(综合)字第(287)号)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52~58)dB(A),夜间噪声(50~51)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营运期固体废物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处置原则处置利用。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纤维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外售给**阿****公司;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外售给****回收站;废石英砂由厂家回收;废矿物油、废油桶交由兆源环保****公司处理处置。 二期依托一期建设的一般固废区和危废库。一般固废区采用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措施。危废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应要求。危险废物的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生活垃圾管理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要求执行。
生活污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工艺变化,但污水排放方式不变,均不外排。 二期依托一期建设的废气处理装置和排气筒。混料、切割废气由环评设计的集气罩收集更改为管道收集,打磨废气由环评设计的集气罩收集更改为密闭收集。 待新标准生效开始执行,补充了厂区内颗粒物排放标准。 二期依托一期建设的一般固废区和危废库。危废库和一般固废区位置发生变化。二期实际建设中不产生含油抹布,增加废布袋。其余固废种类和处置方式均与环评批复一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规范化排污口和标志牌。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项目建成并在投入运行之前,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确定污染防控措施,定期对各污染物处理设施等进行维护,避免非正常工况排放;做好分区防渗处理,防止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 ****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文件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环保设施的设计、施工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实施,并依法进行安全设计和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按期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与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公开。二期依托一期建设的废气排放口和一般固废区、危废库。废气、危废暂存间、固废暂存间已设置规范排污口并已设置标志牌,排气筒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 本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2023年12月31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0322MACMNPLU10001X)。 定期对污染物处理设施维护并对厂房进行分区防渗。 公司建立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环保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委托实施。正进行安全验收工作。 本项目按期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与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公开。
一致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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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009 0.192 0 0 0.009 0.009 /
0 0.062 0.898 0 0 0.062 0.062 /
0 0.12 0.429 0 0 0.12 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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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DA00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 混料、打磨、切割、雕刻工序产生颗粒物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
2 DA002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 天然气烘干工序产生废气经DA002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NOx、SO2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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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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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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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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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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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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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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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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