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比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我单位现拟公开比选有资质的服务单位开展相关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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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范围
1.协助开展城市信用监测指标分析,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要求研究我市配套实施文件,确保信用监测指标城市排名稳步提升、合理增长;
2.协助我委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公开制度,实现“双公示”数据全面归集报送;
3.在全市行政管理、行政监管、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领域提供信用查询、信用报告、信用产品等服务;
4.协助开展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企业的整治工作,督促失信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做好失信企业信用异议、信用修复等相关工作;
5.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便企服务,拓展全市“信用+”应用场景,提供实施方案,参与技术指导,做好典型案例;
6.在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进一步完善专项信用报告功能,推广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事项,做好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平台服务工作;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市失信联合惩戒工作,配合做好联合惩戒台账;
8.协助我委落实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年度计划和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总结提炼相关工作经验,完成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日常相关工作;
9.协助我委每月分析各县(区)和市直部门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存在问题,提出优化意见建议,指导各县(区)和市直部门高质量开展信用体系建设;
10.协助完成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任务,梳理整理我市迎检相关台账,推动******示范区建设;
11.提供信用信息平台技术支持及服务等相关工作(包含平台开发、数据运维、应用运维),服务内容根据国家政策实施动态调整;
12.组建不少于5人的专业服务团队,并指派2名工作人员驻场服务。
三、项目预算金额:80.00万元
四、资格条件
1.服务机构具备完成服务内容所应具备的实力,熟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允许违法转包;申报单位应精心组建服务团队,并对服务团队成员的业务能力负责;承接过相关咨询服务类项目,如有承接过省级、市级信用咨询服务工作及申报信用示范城市成功案例优先考虑;
2.服务团队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咨询服务经验,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同时,是信用服务项目全过程中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工作的,不得作为信用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职务;项目主要负责人在**工作时长原则上不少于服务总时长的85%;服务团队成员结构及专业须与服务咨询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3.服务机构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服务机构要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操作,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5.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需递交资料
参选单位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1套材料(纸质版应答文件2分、电子版1份)并加盖公章。
1.公司简介;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信用资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证明及委托书;
4.报价单,对各项服务内容进行单独报价,报价联系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及其他有关证件;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信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截图时间以文件发出后的时间为准;
6.根据服务内容分别拟定详细服务方案;
7.承诺函(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六、比选办法
本项目将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进行评选,综合考虑技术、服务、报价等因素,按照评分表进行打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本项目的服务单位。
七、时间及安排
1.比选资料送达截止时间:2026年2月9日上午12:00前。标书代写
2.比选资料送达地点:**市发展和改革委产业科(**市**区**路30号)。
3.比选时间:2026年2月9日下午15:30。(参选单位无需到达现场)。
4.结果公告:本项目结果公告比选结束后在“****发改委”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发布媒介
本项目发布媒介为“****发改委”微信公众号。
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0891-****142
附件:综合评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