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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投〔2026〕64号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6-02-02 |
中国(******管理委员****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批机场综****海关围网及监管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中(沪)自保管〔2025〕151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调整规划的有关要求和《****海关建设总体方案》等要求,保障机场综保区实现正常运作和有效监管,促进高水平开放,原则同意机场综****海关围网及监管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
二、机场综保区调整区域**G1503,南至闻居路,西至川南奉公路,北至镇南路。项目以施湾六路为界,以东为一期,以西为二期,本项目实施范围为一期。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围网(总长度约1910米)、行政卡口、绿化工程和监控等监管设施。
四、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机场综保区调整范围的交通路网、河道水系、地下管线等设施现状,深入开展围网及相关设施的摸底工作,综合考虑土地收储、环境、交通和工期等因素,做好围网工程方案的优化细化工作。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待工可批复明确。
六、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抓紧落实建设条件及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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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