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采购所需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 , 根据《中国石化治理指定采购和独家采购监督规定》,现将该项采购进行公示。
一、 项目名称及内容
物料详细清单见下表:
|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1 | 060********00365 | -35号轻柴油 | 吨 | 150.0 |
| 2 | 060********05877 | -20号车用柴油(Ⅴ) | 吨 | 50.0 |
| 3 | 060********05886 | 0号车用柴油(Ⅴ) | 吨 | 150.0 |
| 4 | 060********06060 | 95号车用汽油(Ⅴ) | 吨 | 10.0 |
| 5 | 060********06059 | 92号车用汽油(Ⅴ) | 吨 | 15.0 |
二、 直接采购原因
****公司****公司长期签订有合同,但该公司受跨区块限制,****公司**、**区块以及北疆工区无法实现配送,****加油站配送。2025年合同已到期,需要续签合同,采取联合谈判方式采购,按照中国石化制〔2023〕39号关于印发《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符合成品油采购条件。
三、 生产商、签约商名称及地址
生产商:****
地址:******市建设辖区环岛路90号
签约商: ****
地址:******市建设辖区环岛路90号
四、相关单位、人员及联系方式
1.采购决策单位:****
陶公元 0728-****672 ****@sinopec.com
2.采购实施单位:****
陶公元 0728-****672 ****@sinopec.com
五、公示期及联系方式
1.公示期:5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
2.公示联系人: 监督部(审计部)吴志宏 159****6166 ****@sinopec.com
六、相关要求
1.公示内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下方“反馈意见”栏填写意见,或向公示联系人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栏空白且未收到其他反馈,视为无异议。
2.公示期满后,公示发布单位通过邮件形式,向公示联系人索取书面“公示结果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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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