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仲院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审批
江苏-泰州-姜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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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仲院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发布日期:2026-01-15 17:26

****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仲院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减少水土流失,推动农业发展,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仲院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项目审批代码:2601-321204-04-01-417327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清淤整治仲院河2.71公里,**生态护岸5.2公里,同步实施水土保持岸坡植物防护,保土耕作措施面积约2.597平方公里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00万元,所需资金由上级资金及配套资金解决,已落实到位。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拖欠工程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四、项目建设年限:7个月。

五、请你单位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该项目总投资低于1000万元,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相关招标事项严格按照区数据局的核准意见实施,涉及政府采购的,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

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注意与周边各类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相交相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

项目推进、建设过程中,如有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单位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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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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