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区罗塘街道2025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市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和美乡村,原则同意**市兴达****公司编制的《**区罗塘街道2025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市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项目审批代码:2601-321204-04-01-704333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银穆村1组路面硬质化314平方米;2组停车场硬质化510平方米,先锋电机厂东侧路面硬质化600平方米;5组戴玉荣西侧路面硬质化560平方米、涵管85米,韩士清西侧路面硬质化263平方米、涵管105米;6组主干道路面硬质化3000平方米;7组顾书林东侧路面硬质化765平方米、王万强东侧路面硬质化840平方米;8组-9组何生芝向南路面硬质化1190平方米;10组桥口向南路面硬质化2035平方米、****停车场硬质化576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94万元,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及自筹解决,已落实到位。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拖欠工程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四、项目建设年限:7个月。
五、请你单位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该项目总投资低于1000万元,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相关招标事项严格按照区数据局的核准意见实施,涉及政府采购的,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
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注意与周边各类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相交相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
项目推进、建设过程中,如有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单位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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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