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点规模要求化的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批)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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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规模要求化的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批)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节点规模要求化的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批)(****),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针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当前数据流通领域存在节点布局分散、规模标准不统一、数据安全与利用效率难以平衡等痛点。本项目以“节点规模规范化”为核心,搭建标准化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实现数据**安全合规共享、高效流转,助力企业构建数字经济场景核心竞争力,契合行业数据治理发展趋势。为此,投标人需提供该节点规模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所需的全部核心设备及配套辅材。(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2.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到货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个日历日内。

2.5交货地点:**省**市贵**区。

2.6中标单位数量及份额分配:本项目中标单位数量:1名;份额分配:100%。

※2.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含税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壹仟捌佰肆拾万元整(含增值税金额)(¥18,400,000.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标书代写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内容及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①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书面声明(内容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需提供承诺函,内容、格式自拟)。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9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5.2获取地点:**省**市**区**路69号电信商务大厦9****中心)

5.3获取方式:持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14时30分,递交到**省**市**路69号电信商务大厦11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标书代写

6.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或者未按照合法渠道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3.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若有)。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贵**区百马大道交寅贡路西南侧ZD-32地****服务中心南楼15层1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185****389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路69号电信商务大厦9楼

项目经理:李平秋子 199****0423

项目其他联系人:陈煜涵雅/王**/李政杰/罗文浩

邮 箱:****@189.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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