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国家和**市有关招标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为采购人)委托实施采购,本项目于2026年1月19日发布招标公告,定于2026年1月30日在**市**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公司开评标室进行开标和评审,2026年1月30日定标。现结果已经采购单位确认,特此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零星工程项目设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莞城街道**路莞城段33号601室
供应商电话:132****2864
中标比率:百分之三点八零(3.80%)
支付上限: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零星工程项目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市
数量:1项
服务要求:开展****零星工程项目设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服务期限(完成期限):本项目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是否续签,但最长服务期不超过三十六个月。第一年为本次项目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项目提前终止时,按照工作量支付费用,采购人不负任何补偿责任。
服务标准:按国家和**市相关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杰、温杰、杨士佳、丁军峰、刘素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标准计收,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计: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名称、资格响应、投标比率、综合得分及排序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响应 | 投标比率 | 综合得分 | 排序 |
| 1 | **** | 1)《营业执照》或机构团体《法人证书》或事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人代表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人《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5)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6)投标报价;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股权关系证明材料;8)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结论:资格核查通过。 | 3.80% | 94.4000 | 1 |
| 2 | **市鹏****公司 | 1)《营业执照》或机构团体《法人证书》或事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人代表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人《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5)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6)投标报价;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股权关系证明材料;8)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结论:资格核查通过。 | 3.80% | 89.8000 | 2 |
| 3 | **兴凯****公司 | 1)《营业执照》或机构团体《法人证书》或事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人代表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人《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5)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6)投标报价;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股权关系证明材料;8)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结论:资格核查通过。 | 3.90% | 86.3436 | 3 |
| 4 | ******公司 | 1)《营业执照》或机构团体《法人证书》或事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人代表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人《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5)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6)投标报价;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股权关系证明材料;8)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结论:资格核查通过。 | 3.90% | 81.7436 | 4 |
2、候选中标供应商有:
1)****
2)**市鹏****公司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光侨大道3409号
联 系 人:沙老师
电 话:0755-****7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联 系 人:叶工、余工
电 话:0755-****8919、****7364转111、122
传 真:0755-****7519
邮 箱:****@zgyd11.com、****@zgyd11.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邓晓佳、张智
电 话:0755-****8919、****7364转111
十、附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代理机构:
****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