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智慧照明建设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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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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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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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照明建设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人获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5日),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 **市****公司 阳****公司
合同履行期限 979740.00 987552.00 985728.00
质量 合格 合格 合格
服务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成 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成 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成
综合得分 95.80 46.36 42.8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781MA7FE7H31L 914********037318H 914********997492E
项目负责人姓名 杨舒雅 梁小玲 邓忠
身份证号码 44178*********6927 44178*********0026 440********1213015

详细评审情况如下:

序号 评审内容

投标单位
商务得分 技术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总得分 排名
1 **市****公司 10.00 6.60 29.76 46.36
2 阳****公司 6.60 6.40 29.82 42.82
3 **** 13.80 52.00 30.00 95.80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 》(财库〔2022〕3 号)执行)。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报价。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柏林

联系电话: 0662-****666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范绍昌

电话:0662-****488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2月2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02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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