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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现《海****公司食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省****大豆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县先锋镇203国道60公里处北侧
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各车间,本项目建设一条大豆压榨生产线,年加工大豆200000t;一条粮食烘干生产线,年烘干玉米100000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