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营销部净水设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2026-02-02 14:55:00
2026-2027****公司
****营销部净水设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6-2027年******营销部净水设备租****公司)批准,拟采用竞争谈判方式选取合格供应商承担该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2026-2027年******营销部净水设备租赁项目。
2.项目地点:南****镇、**镇、东巩镇、李庙镇、长坪镇、薛坪镇、板桥镇。
3.项目内容:
租赁净水设备11台,其中热水供水量≥20L的设备4台,****机关办公楼2台、**部1台、专卖办1台;热水供水量≥10L的设备7台,武镇部、东巩部、仓储部、长坪烟站、李庙收购组、薛坪烟站、板桥收购组各安装1台(详见采购清单)。
4.服务质量要求:净水设备出水一开一纯,带智能高温杀菌系统,定期维护,TDS检测笔测试直饮水TDS值确保在20以内。
5.服务期限:22个月。
6.该项目拦标价为:人民币柒万壹仟元整(¥71000.00元)。供应商投标总价及各分项报价均不得高于拦标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供应商需提供2025或者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银行****银行存款证明。
3.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响应供应商需提供:(1)2025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如完税证明、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2025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完税证明、社会保险费应缴认定单(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4.信誉要求:(1)供应商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前推36个月,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36个月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前推36个月,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36个月的,自成立时间起)不存在行贿行为。响应供应商需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标书代写
5.****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6.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公司****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7.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8.本项目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分包。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上述4-8项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应书面承诺。同时,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天眼查”等网站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信息,若发现供应商不满足上述4-8项资格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5日,地点:南****镇水镜大道368号烟草专卖局办公楼2楼办公室(1)。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2月11日9:30;(**时间)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6年2月11日9:30,地点:**营销部一楼会议室,地址:南**水镜大道368号。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天。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标书代写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
地 址:********镇水镜大道368号
联系人:王正军
联系电话:071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