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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公开相关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
建设单位:****
项目选址选线:**省**市**区、**和**市境内
项目概况:
(1)永源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500kV出线间隔2个,****电站。本期在2号主变低压侧装设2组60Mvar并联电抗器。
(2****电站~永源500kV线路工程
**线路长度2×66.8km,同塔双回架设。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杨强 手机:150****7707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晟****公司
联系人:谷惠丽 手机:137****2240
邮箱:****@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污染防治对策分析→环评结论
(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建设项目的合理性综合论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年7月16日)的规定,本次公众参与主要征询项目周边居民或相关单位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措施以及其它与环境相关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与**晟****公司(或****)联系,其公众参与意见将作为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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